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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3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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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婉菁 Sandra Tavali

發布時間 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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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三十四篇拾穗

【詩三十四篇題目裡的「亞比米勒」,若改為「亞吉」,是否更符合大衛的生平事蹟?】

詩三十四篇的題目是「大衛在亞比米勒面前裝瘋,被他趕出去,就作這詩」。這個詩題所指的,極可能是撒母耳記上二十一13所記載的那件事。大衛逃避掃羅追殺,走到非利士人境界內,被帶到迦特王亞吉面前。為免招亞吉妒忌,大衛遂在他面前裝瘋。結果,亞吉下令驅逐大衛出城,而大衛便不至落入非利士仇敵之手中。至於詩三十四篇題目所寫的亞比米勒,就可能是編搜詩篇的文士犯了錯誤,將亞比米勒誤以為亞吉。然而,大衛的生平事蹟是每個以色列人都耳熟能詳的,後世的文士負責編搜詩篇,當然是飽學之士;因此,他們極不可能將亞比米勒及亞吉弄錯了。

由此看來,題目所指的亞比米勒並非亞吉之誤;而亞比米勒是迦特王亞吉的另一名字。正如基旬又名耶路巴力(參士六32,七1等),所羅門又名耶底底亞(撒下十二25),西底加又稱為瑪探雅(王下二十四17)。因此,非利士王有兩個名字,當然不足為怪。事實上,創世記最初提及的非利士王名叫基拉耳的亞比米勒(創二十2),到以撒的時代,又有一個非利士王名叫亞比米勒第二(創二十六1)。由此看來,亞比米勒似乎是當時非利士王朝的名字,就像波斯王朝的「大利烏」(第一個名為大利烏的王於主前五二二年被加冕,在此之前,他可能被稱為Spantadata;而瑪代人大利烏[但五31,六 1,九1]原來可能被稱為Gubaru[Dareyawes能是王族的名稱,意即「君尊者」]。所有埃及王最低限度有兩個名字(nesu-bity是法老自己的名字,而帶有sa-Ra'的名字可能是王號,同一王朝的法老都有一個與Sa-Ra’相連的名字)。非利士與埃及相鄰,而埃及是古代近東的強國,非利士王朝起名號的方法受到埃及的影響,也是可以理解的。

舊約聖經只記載非利士王的兩個名字,就是亞比米勒和亞吉。然而,從亞述遺留下來的文獻卻記載多個非利士王的名字:亞實突王是AZirr或Azuri;後來撒珥根二世以亞實突王的弟弟Ahimiti取代王位;亞實基侖王稱為Sidqia,在他之前有Rukibtu,之後是Sharruludari;此外,還有以革王倫Padi,由西拿基立使其坐王位,成為亞述的傀儡;與此同時期,加薩的王是sillibel;以撒哈頓曾題及亞實基侖的王名叫Mitinti,而以革倫的王則稱為Ikausu;還有一個名字具有更深含義,就是亞實突王A-himilki,這個名字即是亞希米勒(Animelech,亞比米勒在形式上頗相似)。(有關上述名字,可參Pritchard,ANET,P.286 187,288,191。)上述資料足以構成有力的證據,證明在公元前十一世紀至八世紀期間,非利士王朝中都持續使用亞比米勒此名字。──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詩三十四1】「我要時時稱頌耶和華,讚美他的話必常在我口中。」

「時時」一詞,較準確的意思是「每一次」,由大衛當時經過的苦難,和其結果來看,這樣解釋更具意義;這次經歷又重新向他證明,「我遭遇的事」無論多絕望,仍然「在?手中」(見三十一15的註釋)。新約說得更明白:要「凡事謝恩」(帖前五18;參,羅八28、37)。──《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見弗5:20。本詩一開始就帶有個人的色彩。

1-3 引言:作者要獻上感恩祭,邀請人同來讚頌耶和華。

這是一首字母詩,其中許多經節,為我國信徒特別喜愛,結構與二十五篇類似(看該處注),通稱作個人感恩詩。題注中說明此詩為大衛所作,背景見《撒上》二十一11~15。(亞比米勒或為《撒上》所記亞吉王的閃族名,也可能為朝代或王室稱號。)全詩以讚美神並呼喚他人一同榮耀神開始(1~3節),然後見證神的良善,並與眾人同享詩人的美好經歷(4~10節),最後勉勵會眾敬畏神(11~22節)。

詩三四 在這首感恩詩(象詩篇二十五篇的離合詩)裏,大衛呼籲會眾讚美耶和華,因為祂拯救了他,並因為祂對子民施行仁愛(1~10節),其後又教導百姓行公義以得長壽(11~22節)。大衛在亞吉面前“裝瘋”(參看撒上二一10~15);這裏(在標題部分)稱亞吉為“亞比米勒”。參看創世記二十六章1節的腳註。

【詩三十四2】「我的心必因耶和華誇耀;謙卑人聽見,就要喜樂。」

〔暫編註解〕心。就是“我”(見詩16:10注釋)。

【詩三十四2、3】受苦的人應該是「謙卑人」(和合),大部分的譯本也都如此譯。這種謙卑的正面為忘我的熱情(誇耀……稱……為大……高舉衪的名):純粹因另一位(即:神)的得勝而喜樂,不管自己的情況多糟糕。保羅提筆寫他自誇之事的那一偉大篇章時,或許曾想到這段話和其事蹟,並聯想到他自己從另一位外邦君王手下,非光明正大的脫逃經歷(林後十一30~33),以及他從這樣的艱難中所學到的功課。──《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三十四3】「你們和我當稱耶和華為大,一同高舉他的名。」

〔暫編註解〕和我。詩人邀請“謙卑人”一同讚美耶和華。我們“將大德歸與” 神時稱祂“為大”(見申32:3)。“大哉聖哉耶穌之名”(《讚美詩》505版105首)!“願耶和華的贖民說這話”(詩107:2)。在現代猶太會堂的禮拜中,讀經人從壁龕中取出《摩西五經》時,要宣讀詩34:3。

名。見詩7:17注釋。

【詩三十四4】「我曾尋求耶和華,他就應允我,救我脫離了一切的恐懼。」

「恐懼」,這裏用的字很強,與三十一13的「驚嚇」接近,與第7節和第9節的敬畏不同。它可以指可怕的事件(參,箴十24),或是懼怕本身。這裏大概是指後者,因為前者由第6節的「患難」提及,並且第5節所分享的祝福源出於本節,所改變的乃是態度,不一定是環境。另一處宣告儘管危險當前,心中恐懼已除的歡呼,記於二十三4。──《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詩人從本節開始說明了感恩的原因。他感謝是因神為他所做的事,神為別人所做的事,以及神通過他的經歷而賜給他的教訓。

4-10 複述困境和獲救的經過:詩人曾遇到困難(詳情未有透露),於是禱告神,神聽他祈禱和搭救他,故此,他從自己經驗中得到一個結論:耶和華絕對可信,敬畏的人必會蒙福(5-10)。

【詩三十四5】「凡仰望他的,便有光榮;他們的臉,必不蒙羞。」

「光榮」一字,在以賽亞書六十5再度出現,那裏形容母親見到失散已久,以為再也找不到的孩子時,那種臉上的光采。出埃及記三十四29用另外的詞彙,形容摩西從山上下來時面皮發光;哥林多後書三18將這點與基督徒生命成長、像主的情形相聯。換言之,光榮是欣喜,但也是榮耀:是全人的改變。──《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有光榮”。發光,容光煥發。

「蒙羞」:即失望。

仰望他的。可能指第2節中的“謙卑人”;也可能泛指像詩人那樣體驗到神慈愛的人。在好幾份希伯來語文本中,以及亞居拉譯本、武加大譯本和亞蘭語文本裡,動詞“你們要仰望”採用祈使語氣。

有光榮。或“榮光”(見林後3:18)。“當轉臉仰望耶穌,定睛在那可愛面容”(《讚美詩》SAH版290首)。沒有什麼比真正基督徒發光的面容更加美麗。當神眷顧我們的道路時,全世界都充滿陽光。標點的稍微變動,就會這個動詞變成祈使語氣(見第5節“仰望祂的”注釋),可譯為“你們要歡欣而發光”。七十士聖經也採用祈使語氣。

【詩三十四6】「我這困苦人呼求,耶和華便垂聽,救我脫離一切患難。」

〔暫編註解〕“困苦人”。不是因缺乏物質而困苦,而是由於他沒有方法拯救自己。

我這困苦人。詩人指的是自己,為我們提供了一幅感人的畫面。

本節按離合詩的格式,應該用字母waw開始,但卻用了下一個字母zayin。

【詩三十四7】「耶和華的使者,在敬畏他的人四圍安營搭救他們。」

耶和華的使者通常是描述神自己臨到地上的詞彙(參,如:創十六7以下、13節等)。克巴確克建議:「或許,既然祂是『耶和華軍隊的元帥』(書五14),祂就可以指揮天使天軍,四圍環繞他們」。以利沙也可能是根據這裏的應許,而確定「與我們同在的,比與他們同在的更多」,以致求神開祂僕人的眼睛,能見到此異象(王下六15以下)。──《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詩篇》只有此處和三十五5~6提到天使。天使是神的使者,看顧保護一切敬畏神的人(參書五14;王下六17);但也執行神的刑罰(例如撒下二十四16;王下十九35)。

“耶和華的使者”。耶和華自己。耶和華親自保護屬祂的人。參看創世記十六章9節的腳註。

安營。見創32:1,2;王下6:16,17。天使不間斷的保護,是基督徒最美好的保障之一。

【詩三十四8】「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投靠他的人有福了!」

如果以利沙的僕人(見上節)看見後才相信,那麼,能先相信神,再經歷其印證,就更為有福(約二十29)。希伯來書六5和彼得前書二3都用這節來形容踏入信仰之旅的第一步,並且勸勉信徒,不要淺嘗輒止。──《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詩人請人不要貿然接受他的話,而是要親身體驗一下。“嘗嘗”來自希伯來語ta`am。見來6:5;彼前2:3。信仰最可靠的證據就是親身的體會。沒有基督徒個人的經驗,基督的宗教就只是一套理論而已。只有理論的信仰是不能救人的。

美善(tob)。該詞的內涵十分豐富,如“寬宏”,“仁慈”,“友好”。默想神這方面的品性,會糾正我們對公正的片面理解。我們應該體驗神品性溫柔的一面。當我們與人相處忘記了溫柔的時候,就要想一想神的這種品性。

有福了。見詩1:1注釋。

人(geber)。“朝氣蓬勃的青年人”。人人都需要神的説明。神的計畫不允許自滿的存在。人類需要神。

8~14詩人邀請敬拜神的人分享他獲神拯救的甜美經驗,盼望能一同享受神恩。因為神美善(8節),信靠祂的人可以一無所缺(10節);但要享受美福(12節),必須遠離惡事,追求和睦(14節)。使徒彼得引用此處的話,教導信徒不要以惡報惡,應彼此體恤,相愛如兄弟(彼前四8~11)。

【詩三十四9】「耶和華的聖民哪,你們當敬畏他,因敬畏他的一無所缺。」

〔暫編註解〕聖民(qedoshim)。“聖潔的人”(見詩16:3;利19:2注釋)。

一無所缺。見詩23:1注釋。

【詩三十四9、10】本詩的背景為撒母耳記上二十一章,那裏記載,大衛當時最迫切的需要,就是防衛和供應。他從前者(7、8節)轉到後者,在此所披露的信心,與他在二十三1所表達的相同,9b、10b節重複「缺」一字,不僅藉與10a節的對比來突顯(參,賽四十30以下的對比),又藉什麼好處都不等字來界定(參,八十四11)。這不是讓人豐足的空泛應許,而是祂必負責照管的保證:參,「使我們常得好處」(申六24)與「任你飢餓……」(申八3)並列。──《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三十四10】「少壯獅子還缺食忍餓;但尋求耶和華的,什麼好處都不缺。」

〔暫編註解〕萬獸之王也有飢餓的時候,耶和華卻時常供應屬祂的人(比較二三1)。

「少壯獅子」:古譯本作「勇士」或「富者」。

少壯的獅子雖然很強壯,仍有挨餓的時候。但敬畏耶和華的人,不缺任何好處。

【詩三十四11】「眾弟子阿,你們當來聽我的話。我要將敬畏耶和華的道教訓你們。」

〔暫編註解〕“眾弟子啊”為智慧教師對學生的稱呼,在智慧文學中常使用。

眾弟子。詩人像教師那樣進行教誨。第11-14節把本詩的不同的內容合成一段訓誨。

敬畏耶和華的道。見詩19:9注釋。

11-22 勸勉旁觀者實踐敬畏耶和華的真理:一個真正敬畏耶和華的人,必會謹守口舌,盡力遠避罪惡,竭力追求和平(11-14);這樣的人,在遭難時必為神親自看顧(15-22)。

【詩三十四11~14】頭一節起初的每一個字,都合乎智慧者訓誨的模式,如箴言一至九章,其口吻為父執輩,而所強調的乃是敬畏耶和華為智慧的開端。接下去的教導為:你所享受的美事(12節),與你所行的善事(14節)息息相關。此處所強調的,可以止息茍且的揣測(起始於伊甸園),即是否在神旨以外才可以得著豐盛,而非在其以內。大衛早年即按照這些經文所揭示的原則生活,也正如這裏一樣,勸勉別人這樣行(11節;參,撒上二十四7,二十六9、23),至少他對掃羅的態度是如此;彼得前書三10~12引用此處第12~16節,而背景也雷同,就是煽動與逼迫。亦請參第13節和彼得前書二1、22的關係。──《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三十四12】「有何人喜好存活,愛慕長壽,得享美福,」

〔暫編註解〕可譯作「誰愛好長久生活,誰渴慕長壽歡樂」?

本句涉及人最基本的願望。人人都想幸福長壽。

12~14 大衛怎樣教導人,他自己也怎樣行(撒上二五14~16),基督徒也要這樣(彼前三10~12)。

【詩三十四13】「就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

〔暫編註解〕「禁止」:原指「監管」和「謹守」(參箴13:3; 雅3:2)。

禁止舌頭。見詩15:2,3;39:1-3;箴18:21;彼前3:10-12;雅3:2-10。第13,14節回答了第12節的問題。本節是現代猶太教日常禱詞的一部分。

詭詐(mirmah)。“欺騙”。

【詩三十四14】「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

〔暫編註解〕見詩37:27;賽1:16,17。基督徒的生活有否定和肯定兩個方面。我們必須離惡行善。單單離惡是不夠的,還必須積極行善。

【詩三十四15】「耶和華的眼目看顧義人,他的耳朵聽他們的呼求。」

〔暫編註解〕見詩32:8。

【詩三十四15~18】有一部分正確的說法:善行本身就是其賞賜,但聖經的教導卻不止於此。第12~14節(見上文)引到真正的高峰,就是第15節,那裏所論是個人的事,也關乎恩典:神的臉會轉向我們,祂的眼目能察透向我們隱藏的事,因此,我們尚未呼求,祂就應允;而祂的耳朵仍然向我們而開:祂對我們的禱告非常認真。至於惡人的災難,這裏也用同樣個人化的語氣,並神不歡迎的臉色來描述(16節)。「我們可能被完全、絕對地摒除在外──趕出、放逐、隔絕,最後被忽視忘懷。」──《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三十四16】「耶和華向行惡的人變臉,要從世上除滅他們的名號。」

〔暫編註解〕「除滅他們的名號」:不再為人所記起;「名號」原意是「記」。

耶和華向行惡的人變臉。正如義人在“耶和華的眼目”之下,惡人也會發現神向他們變臉。義人和惡人都是處在神的監察。

名號。參箴10:7。

【詩三十四17】「義人呼求,耶和華聽見了,便救他們脫離一切患難。」

〔暫編註解〕在今生經常得救,在來生完全得救。神並沒有承諾今生完全的得救。但對於每一個義人來說,天國將意味著得救脫離一切的患難。

【詩三十四18】「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

〔暫編註解〕傷心的人已準備好接受神最重要的教訓(見詩119:71)。聖經裡經常出現“傷心”的概念(見詩51:17;賽61:1;66:2)。

【詩三十四19】「義人多有苦難,但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

〔暫編註解〕見第17節注釋。基督徒不一定能免除一切的苦難。但他可以得到忍耐的力量。不過基督徒的苦難明顯少於不信的人,因為這些人不節制,犯罪,並養成了壞習慣。行義的人今生就可以得到一些報賞。

【詩三十四19、20】第19b節迅速的承諾,促使我們超越死亡,望向永恆,因為惟有如此,這應許才顯得可貴。第20節必須與18節一同來看,那裏承認,有時義人會受極大的痛苦,然而神絕不會輕忽(18a節),也不致失控(20節);參,路加福音二十一16、18的似非而是之語。約翰福音十九36應驗的「經上的話」,也許是包括這節與出埃及記十二46。「此處對義人的應許,在那位完全之義人受苦時,竟按照字面應驗了,令人驚訝不已」(克巴確克)。──《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三十四20】「又保全他一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

〔暫編註解〕“一身的骨頭”:骨頭為身體中最後朽壞的部分,最厲害的病和打擊才能傷害到它。神不讓人的骨頭受到侵害,等於說全身都得到保護。耶穌基督為世人的罪在十架上受苦,祂絲毫未犯罪,是義人中的義人。使徒約翰看見耶穌一根骨頭也未折斷,引用了詩人的話,讚美神大能的保全(約十九36)。

“保全他一身的骨頭”。即雖然義人會受到極大的折磨,但神仍然保守他。這節在那義者耶穌基督身上奇妙地應驗了。

保全他一身的骨頭。神保護義人不受仇敵的攻擊,並看顧他們(見太10:28-30注釋)。

連一根也不折斷。總的原則是義人受到神的保護。在聖經裡,總的原則經常用形象的語言來表達的(見太10:30,31)。耶穌的骨頭連一根也沒有折斷,應驗了聖經(見約19:36;參出12:46;民9:12)。

【詩三十四21】「惡必害死惡人;恨惡義人的,必被定罪。」

〔暫編註解〕“定罪”亦作“消滅”。惡人作惡不但自食其果,且要受到神的刑罰。

「定罪」:可作「滅亡」;投靠神的人不會滅亡(22)。

惡必害死惡人。犯罪必然自取滅亡。死亡是犯罪不可避免的自然結局。

必被定罪 。見詩5:10。

21~22 “定罪”。或作:荒涼。

【詩三十四21、22】定罪……定罪(21、22節),這動詞與五10「讓他們背負自己的罪」(和合:求?定他們的罪)相同。NEB譯為「導致毀滅」,有一些道理,但這個字與罪愆和其懲治或救贖,有密切關係(如:何五15,十2),而按照推論,「定罪」比較合宜。因此,本篇結尾的觀點,會令人思想到最後審判(21節),以及,套用保羅的話,「不再定罪」(22節;參羅八1、33以下)等問題。無論大衛本人對於22a節,耶和華救贖……靈魂之保證,瞭解到什麼地步,這節經文內蘊的含義,惟有在福音中才全然成形,若這應許達不到此種程度,就無法成為實際。基督徒可以存著更深刻的感恩,來回應本篇詩歡樂的精神,因為知道了22a節那難以想像的代價,以及22b節那廣闊無邊的範疇。──《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三十四22】「耶和華救贖他僕人的靈魂,凡投靠他的,必不至定罪。」

〔暫編註解〕救贖。與第21節形成對照。

靈魂。見詩16:10注釋。

必不至定罪。見第21節注釋。該動詞在第21,22節裡的重複,強調了惡人的命運與信靠神的人最後得救之間的對比。

【思想問題(第34篇)】

1 詩人因經歷神一次幫助(4),便要「時時」稱頌 (1)。基督徒又如何?參帖前5:16-18。

2 詩人在8-10節邀請人來「嘗神的大恩」。但嘗恩的人須有什麽表現?參9, 11-14節。今日我們除了要傳講神的救贖恩典之外,還須叫慕道者明白什麽真理?參路14:25-35。

3 彼前3:10-12引用了本篇12-13節,勸勉信徒過聖潔的生活。試思想言語與聖潔生活的關係。

4 人生在世難免有苦難,義人也不能例外(19上),但聖經卻有什麽應許呢?參18-20節。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材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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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詞

(大衛在亞比米勒面前裝瘋,被他趕出去,就作這詩。)我要時時稱頌耶和華;讚美他的話必常在我口中。

我的心必因耶和華誇耀;謙卑人聽見就要喜樂。

你們和我當稱耶和華為大,一同高舉他的名。

我曾尋求耶和華,他就應允我,救我脫離了一切的恐懼。

凡仰望他的,便有光榮;他們的臉必不蒙羞。

我這困苦人呼求,耶和華便垂聽,救我脫離一切患難。

耶和華的使者在敬畏他的人四圍安營,搭救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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