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櫥窗裡的第二個人
## 一
老街的拆遷公告貼出來那天,下了一場很細的雨。
林槐在工作室裡替一只民國四十年代的懷錶上油。他的手很穩,穩到可以把一顆比米粒還小的螺絲,送進一個誰也看不見的孔裡。只有這時候,他腦子裡那段空白才不會出聲。
六年了。
收工時已經快九點。他關燈,拉下鐵捲門,照例沒有直接回家,而是穿過窄巷,走到斜對面那間店前。
店名「夏日書信」,招牌掉了兩個字,只剩「日信」掛在上頭。鐵捲門鏽成褐色,唯獨櫥窗的玻璃還算乾淨,像是故意留給誰看的。
他把手插進口袋,站了一會兒。
冬天的霧很濃,玻璃內側蒙了一層水氣。他本來要走,視線卻停在玻璃上。
霧裡有一道痕。
不是外面的雨痕,是裡面的。有人用指尖,在玻璃內側,抹出了一個字的第一筆。
筆畫是朝著街外寫的,要讓站在外面的人讀得懂。
林槐的背脊一下子涼了。這間店的鑰匙,六年前就被房東收走了。
他貼近玻璃,把臉湊上去,店裡只有一片黑,貨架空著,地板積著灰。他看了很久,什麼也沒有。
回頭再看,那一筆已經被霧吞掉了。
## 二
第二天晚上,他又去了,告訴自己只是順路。
玻璃上多了兩個字:「你說」。
第三天,「你說過」。
第四天,「你說過你什麼」。
他開始每晚提早收工,站在對街的騎樓下,盯著那面櫥窗。可是不論他等多久,字都只在他沒看見的時候長出來。他一眨眼,一轉身,一低頭點菸,回頭就多了一筆。
第七天,整句話完整了。
**你說過你什麼都沒看見。**
林槐站在原地,手裡的菸燒到了指節,他才發覺。
這句話他認得。不是因為他說過,而是因為他讀過。六年前警方的筆錄裡,有一行字:「本人當晚什麼都沒看見,亦未見到沈知夏。」
那份筆錄的影本,他一直鎖在抽屜最底層,和一只壞掉的書架時鐘放在一起。
那只鐘,是他六年前答應替知夏修的。他沒送到。
## 三
那天夜裡林槐沒睡,翻出了筆錄。
他把它攤在工作檯上,檯燈壓得很低。這是他第一次認真讀它,六年來他總是看到第二行就闔上。
「……本人於當晚十點後返家,途經書店,見店內燈光熄滅,鐵捲門已降下……」
他盯著「燈光熄滅」四個字,很久沒有動。
他腦子裡有一個畫面,六年來從沒變過,清楚得像剛修好的鐘面:後院的門半開著,一道黃色的光從裡面斜斜地灑在石階上。燈是亮的。
可是白紙黑字,寫的是熄滅。
他又看了筆跡。字很工整,筆畫收得很緊,每一個「的」字最後一勾,都向上挑得特別高。那不是他的字。他自己寫字習慣把勾壓平,像修錶時刻意收住的力道。
只有最底下那個簽名,是他的。歪歪斜斜,像是在不穩的桌面上寫的。
他把筆錄翻過來,背面有一點褪色的咖啡漬,是個圓形。他慢慢想起,那天詢問室的桌上有一杯咖啡,不是他的。有個人坐在他旁邊,一隻手搭在他肩膀上,另一隻手把筆放進他指縫,輕聲說:「別怕,簽了就回家。」
那隻手上,戴著一枚戒指。
他想不起戒指的樣子,只記得那隻手很暖。
## 四
周靜怡是在拆遷工程開工的第三天出現的。
她四十出頭,短髮,外套袖口磨白了,進門時先看的不是人,而是牆上那一排停擺的鐘。
「林先生,我是市警局的周靜怡。」她遞出證件,「老街後段在做地基清理,挖到一些東西。位置在『夏日書信』的後院。」
林槐把手上的螺絲起子放下,很輕地放下。
「挖到什麼?」
「一條銀手鍊,一件金屬物。」周靜怡沒有說得更細,「我們需要重新確認六年前的幾個細節。你是最後一個見到沈知夏的人,至少筆錄上是這樣寫的。」
「筆錄上寫我沒見到她。」
「所以我才說,筆錄上是這樣寫的。」
她在他對面坐下,把一個牛皮紙袋推過來。袋口沒有封,裡面是一張照片:一條細細的銀鍊,扣環壞了,鍊墜是一枚小小的鑰匙。
林槐看了一眼,喉嚨發緊。
「這是知夏的。」他說,「她說那是她妹妹送的,鑰匙是書店的後門備份。」
周靜怡抬起頭:「你記得很清楚。」
「我記得每一件和她有關的東西。」林槐說,「只是不記得那天晚上。」
窗外起了風,一只還在走的鐘敲了半點。
## 五
周靜怡約他做第二次談話那天,帶了一個年輕女孩。
女孩二十五六歲,眉眼與知夏有三分像,抿著嘴,不太說話。
「這是沈知秋。」周靜怡說,「她是知夏的妹妹,也是我今天要你見的人。」
知秋沒有寒暄,直接把一個舊筆記本放在桌上。
「前幾個晚上,在書店櫥窗裡寫字的人是我。」
林槐沒有動。
「六年前我才十九歲,姊姊失蹤後,警察說她是自己走的。我不相信,可是沒有人聽我說。」知秋的聲音很平,「後來我申請調閱卷宗,家屬有權看。我看了你的筆錄,看了很多遍。我想,如果有人真的什麼都沒看見,為什麼筆錄裡每一句都在強調『沒看見』?」
「你用那把鑰匙進去的?」
「姊姊留給我的備份鑰匙,我一直收著。」她抬起眼,「聽說這裡要拆了,我才敢進去。我在玻璃上寫那句話,是想逼你出現。我想看,當你看到那一行字,你會是什麼表情。」
「我什麼表情?」
「你的手在發抖。」知秋說,「不是害怕,是……像在聽一個很熟的聲音。」
林槐低頭看自己的手,的確在抖。
「我姊姊的日記裡寫過你。」知秋翻開筆記本,指著一行字,「她說,如果這條街上只能相信一個人,就是林槐。所以我想,如果當年你真的什麼都沒看見,那麼就讓你有機會看見一次。」
林槐的視線落在那行字上,字跡很熟悉,是知夏的。他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眼眶才慢慢熱起來。
「那句話,」他說,「『你說過你什麼都沒看見』。」
「筆錄上的原句。」知秋說。
「不是。」
兩個女人同時看他。
林槐慢慢地說:「筆錄上寫的是『本人當晚什麼都沒看見』。可是這句話……有一個人曾經在我耳邊說過,一模一樣的語氣:『你什麼都沒看見,知夏早走了。』」
他停住了,手摀在後頸上。那裡有一道很淺的疤,他以為是小時候撞的。
周靜怡的聲音放得很輕:「是誰說的?」
林槐搖頭,不是不說,是真的想不起來。那段記憶像是一只被拆開又裝回去的錶,零件都在,唯獨最關鍵的那顆齒輪,被人拿走了。
## 六
物證報告是在第十天出來的。
那件金屬物,是一只書擋。
出土時已經鏽蝕發黑,表面覆著綠色的銅鏽,形狀是一頭蹲坐的獅子,底座有一個缺角。上面殘留的血跡,DNA 與沈知夏吻合。底座缺角的形狀,被拿去和林槐頸後的舊疤做了比對,兩者完全吻合。
周靜怡把兩張照片並排放在林槐面前。
「六年前你不是自己撞傷的。」她說,「是被這個東西砸的。」
林槐看著那兩張照片,很久之後才發出聲音:「所以那天晚上,我確實在現場。」
「你在。」
「我看到了,只是我自己不敢信。」
「不是你不敢信。」周靜怡說,「是有人讓你覺得,你的記憶是錯的。」
她又拿出另一份資料:「這對獅子書擋,是一對。另一只,我們在老街雜貨店的舊帳冊裡找到了購買紀錄。一九九九年,老街自治會送給新開業的店家當賀禮。送禮的人,是當時的會長。」
林槐吸了一口氣。
「莊世昌。」
「你認識他很久了。」
「他看著我從學徒變成師傅。」林槐說,「我母親過世那年,他陪我守了三天靈。」
周靜怡沒有說話。
過了很久,林槐才補了一句:「那天詢問室裡,坐在我旁邊,把筆放進我手裡的人……他的手很暖。」
## 七
莊世昌是一個很容易讓人安心的人。
五十八歲,身形微胖,笑起來眼角堆著細紋。他在老街開了三十年雜貨店,擔任自治會長二十年。誰家的水管壞了、誰家孩子要考試、誰家的老人沒人照顧,他都記得。
拆遷案公告之後,他是第一個來找林槐的。
「阿槐,這陣子睡得好嗎?」他提著一袋橘子,像往常一樣坐進工作室的矮凳,「我看你眼睛下面都黑了。」
「還好。」
「周警官找過你吧?別緊張。」莊世昌剝著橘子,語氣像在聊天氣,「老案子翻出來,大家心裡都不舒服。你那時候被嚇到,記錯了很多事,這很正常。我當年就跟你說過,不要硬想。」
林槐低著頭整理工具:「你說過嗎?」
「說過啊。你還記得嗎,那天我陪你去警局,你整個人是呆的,我替你講了不少話,不然你連話都說不全。」莊世昌笑了笑,「你就是太重感情,知夏那孩子走了以後,你一直過不去。」
「我當年簽的筆錄,」林槐說,「是你念給我聽的?」
橘子瓣停在莊世昌嘴邊,只有一秒。
「我怕你緊張,幫你理了一下。」他很自然地放進嘴裡,「怎麼了?」
「沒什麼。」林槐說,「我只是想起來,那天你的戒指,好像挺特別的。」
莊世昌低頭看了看自己左手,無名指上有一枚墨綠色的玉戒。
「這個啊,我老婆留下來的。」他摩挲著戒面,「戴了三十年了。」
林槐點了點頭,沒有再問。
他的手在桌子底下握成拳,指節發白。
那隻手,那種溫度,那枚戒指,他全想起來了。
## 八
周靜怡沒有急著抓人。
她需要的不是懷疑,是莊世昌自己說出來的東西。
「他很謹慎。」她在警局的小會議室裡對林槐說,「三十年的自治會長,什麼場面沒見過。你的記憶、知秋的證詞、書擋上的 DNA,這些都夠重啟調查,可是不夠讓他開口。」
「那要什麼才夠?」
「要他犯一個只有真兇才會犯的錯。」
她攤開一張老街地圖,在書店的位置畫了一個圈。
「下週三,拆遷前最後一次公開說明會,結束後我們以『現場還原』為名,請相關住戶到書店舊址。你站在六年前站的位置,重述一次你記得的畫面。」
「如果他不去呢?」
「他會去。」周靜怡說,「他必須知道你記得多少。」
林槐沉默了一會兒:「我記得的,只有一半。」
「那就說你記得的那一半。剩下的,」她看著他,「他會替你補完。」
## 九
星期三晚上,老街的雨又下了起來。
書店的鐵捲門被升起,六年來第一次。店裡空蕩蕩的,燈泡是新換的,亮得有些刺眼。後院的水泥花台已經被敲開,露出一個被警方圍起的方形土坑。
幾個住戶站在店裡,神情不安。莊世昌也來了,撐著一把黑傘,站在最靠門的位置。
周靜怡站在店中央,用平靜的聲音說明程序。知秋站在角落,雙手握在胸前。
「林先生。」周靜怡朝他點頭,「請你站到當年的位置。」
林槐走到後門口。他的腳底踩上那級石階時,整個人忽然晃了一下。
石階上,有一道很淺的、被磨平的凹痕。他六年前,就是在這裡倒下的。
「那天晚上,」他開口,聲音比自己想像的穩,「我十點多下班,手上拿著一只修好的書架鐘,要送給知夏。我走後門,因為前面已經打烊了。」
店裡很安靜,只剩雨聲。
「後院的門是半開的,裡面的燈是亮的。」他說,「黃色的,照在石階上。我聽見有人在說話,一男一女。」
他停了一下。
「知夏的聲音在發抖,她說,『我已經影印好了,你不交出來,我就交給記者。』」
人群裡有人抽了一口氣。
莊世昌的傘沒有動。
「然後男的說了一句話。」林槐的視線緩緩移向門口,「他說,『你這孩子,怎麼這麼不懂事。』」
雨聲忽然變得很大。
「接著我看見他把她推倒。她的後腦,撞在這一級石階上。」林槐低頭看著腳邊,「我衝過去,只來得及看見他抓起一件東西。」
「是銅的。」他抬起頭,「一個蹲著的獅子。」
莊世昌終於動了,只是很輕地動了一下,傘沿微微一偏。
「他左手戴著一枚戒指。」林槐說,「墨綠色。」
所有人的視線,一點一點轉向莊世昌的左手。
那隻手握著傘柄,無名指上,那枚玉戒在燈下泛著幽幽的光。
莊世昌笑了。他把傘慢慢收起,放在牆邊,笑意停在嘴角,眼睛卻沒有笑。
「阿槐,」他說,聲音還是那麼溫和,「你記錯了。那個書擋是銅色的,對吧?可是我印象裡,那天你根本沒進後院,你是在前門被——」
他忽然停住。
周靜怡平靜地接話:「莊先生,警方從來沒有對外公布過那是書擋。我們在新聞稿裡,只說『一件金屬物』。」
雨聲裡,所有人都聽見自己的呼吸。
莊世昌的臉一寸一寸地沉下去,像一面慢慢蒙上霧的玻璃。
「還有,」周靜怡說,「出土的書擋已經鏽蝕發黑,沒有人會一眼說它是銅色的。除非,他曾經親手把它送出去,又親手拿起過它。」
「你們……」莊世昌看著林槐,眼神終於碎裂,「我明明讓你簽了!」
那句話衝出口的瞬間,整間店都安靜了。
「我明明讓你簽了——你親手簽的!你說你什麼都沒看見!你說了!」他的聲音劈開了,像一只走到盡頭、彈簧崩斷的舊鐘,「我照顧你這麼多年,你為什麼——」
他發現自己說了什麼,嘴張著,後面的話再也發不出來。
周靜怡口袋裡,一支錄音筆的紅燈,靜靜亮著。
## 十
案件在隔年春天定讞。
莊世昌因殺人、遺棄屍體與偽造文書,被判處無期徒刑。他當年為了侵吞老街都更補償款,與前房東勾結偽造租約,帳本被知夏意外發現。他殺了她,埋在書店後院,再用一份代寫的筆錄,把唯一的目擊者變成一個「什麼都沒看見」的證人。
他沒有對林槐動第二次手,因為他不需要。
他只是每天去看他、關心他、替他整理睡眠與情緒,一點一點,讓他相信自己的記憶不可靠。
最後的最後,法官念到那一句:「被告利用被害人至親之人的信任,使其否定自己所見,其惡尤重。」
旁聽席上,林槐坐得很直。
散庭之後,他在法院門口的台階上站了很久,雨已經停了。知秋走過來,遞給他一個小盒子。
「姊姊的遺物,警方還給我了。」她說,「我想,應該給你。」
盒子裡是那條銀鍊,鑰匙墜子被擦得很亮。
林槐捧著它,掌心合起來,沒有說話。
「謝謝你。」知秋忽然說,「謝謝你還記得。」
「我差一點就不記得了。」
「可是你想起來了。」她說,「這樣就夠了。」
## 十一
老街最後一天營業,是三月的一個傍晚。
林槐把工作室的鐘一只一只收進紙箱。收到最後一件時,他停了下來,是那只六年前沒有送出去的書架鐘。
他把它放在檯面上,上緊發條,聽了很久。
秒針走得很穩。
他提著它,走過窄巷,走到那面櫥窗前。鐵捲門已經被拆走,櫥窗玻璃也卸了一半,露出空空的店面。
他把鐘輕輕放在窗台上,擺正,讓它面向街外。
這一次,沒有霧。
傍晚的光從街口斜斜照進來,落在鐘面上,也落在他自己的影子上。玻璃殘片裡映出一個人,三十五歲,鬢邊多了幾根白髮,眼神比六年前安靜。
他看了那個人很久,然後第一次,對著他笑了一下。
身後傳來腳步聲,是知秋和周靜怡。她們什麼也沒說,只是站在他身旁,一起看著那只鐘。
秒針走過十二,鐘輕輕響了一聲。
那一聲很清楚,很準確,一點也不含糊。
林槐把手放進口袋,裡面是那條銀鍊。他轉過身,沿著老街,一步一步,往光亮的那頭走去。
他沒有回頭。
他已經不需要回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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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把一張臉貼在櫥窗
玻璃裡的人 沒有名字可說
我經過你曾停留的地方
把手放進口袋 假裝並不冷
霧沿著衣領慢慢滲入
像一句說久了 仍不敢承認的苦
我偷看那盞未關的燈
它照著空屋 也照不見我
無緣的窗櫥 留著你的霧
我在外面走了很久 很久
沒有誰欠誰一個回覆
只有玻璃把我們隔成兩座孤獨
店門早已落下鐵捲
海報褪成幾種模糊的藍
那年你說改天再見
改天像一間沒有地址的房
我把你的姓寫在掌心
汗水一來 就只剩一道痕
若相逢只是路過的錯
何必讓沉默住進我的喉
無緣的窗櫥 收著我的霧
我把想說的話藏得太熟
你從倒影裡慢慢退出
留下我和一盞不肯熄的孤獨
如果那天我沒有回頭
如果你沒有把手放開
我們是否仍會在同一扇窗後
看見彼此 卻不走近一步
無緣的窗櫥 霧散得太慢
我終於承認 你不會回來
偷來的溫柔 住過我心裡很久
如今只剩一個缺口 對著風發愁
我經過那裡
不再停留
只是玻璃裡的我
還把你
看了很久
Nivraë.∞
👍👍👍👍
AlexHu
好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