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掉繁複的器樂聲,回到17歲那年,剛剛學會吉他,寫歌的心情.
非常懷念人跟吉他一體的演唱方式,有人的呼吸,人的情感,人的情緒,人的故事......
沒有麥克風,就這麼自自然然地唱給自己聽。
春天的歌,是非非15歲初戀的故事,和他交換一張國中畢業照的黑白相片,就結束了美麗而短暫的戀情.
接下來,我們擠在的台北學苑門口看榜單,發現竟考上同一所高中. 上了高中,只在公車上,對話過一次,
那天他坐著,我站著...他抬起頭,說:我幫妳拿書包。
就這樣的一句話而已。
我知道他是吉他社的,我也去中華商場買了一把,逕自彈起來,寫下"春天的歌".
高中畢業後,我寄去給一個當時極富盛名的電台節目,主持人親自寫信來,邀請我去中廣重新錄製...
然後,全國聯播了.......那天,我坐計程車,在車上聽見自己的聲音...
多年後,相片被一個可惡的小偷偷走了.
GOOGLE也找不到這個人,
但是春天的歌,卻留在我大學同班同學的腦海裡...
http://www.streetvoice.com.tw/music/user-song.asp?au=4019
這首歌可以說使一個啞巴,重新發出聲音,續集請看.以上網址
春天的歌
春天,以前我不知道妳
那時我太小
只知開了花,生了葉
就是妳來到,我長大
我的第一次戀愛在春天
失戀也在春天
春天,
妳讓我快樂
也使我憂愁。
但我眷戀妳
妳是我年輕的夢。
年輕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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