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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北市第六屆原BAND大賞 全國原住民樂團族語創作大賽

徵選結束・2016-08-20 20:00

壹、 目的

藉由舉辦原Band大賞活動,邀集全國熱愛音樂的原住民樂團共同參與,透過競賽提昇競爭力,提供原住民音樂創作者盡情發揮的舞台,鼓勵喜愛音樂的原住民朋友展現音樂創作能量,期望藉由音樂賽事,選拔原住民音樂人才,期使原住民文化創意產業深耕發展之外,更希望藉著媒體的宣傳報導,提昇原住民音樂創作者知名度,加強樂團與產業之結合,增加代言及表演的機會,進而產生更為深廣的文化效益,以落實推動原住民文創產業相關政策。
 

貳、 參賽對象及資格

一、 參賽樂團須為2人以上之團體,且團員至少1/2以上具原住民身份,其餘年齡、族群及地域不限。
二、 未有唱片公司或經紀事務單位合約之團體,且未獲本活動歷屆比賽「首獎」者。
三、 每位團員限報名參加一組樂團,請勿重複參賽,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參、 作品形式

一、 參賽作品音樂型態:
 (一) 初賽:自創曲1首。
 (二) 決賽:自創曲1首、自選曲1首
二、 演出型態及音樂類型不限,其中自創曲應同時包含詞曲創作,且全首歌詞須以原住民族語創作,單以虛詞呈現、以詞或曲參賽,則不予受理。

 

肆、 活動期程

一、 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7月31日止。
二、 初賽時間及地點:105年8月6、7日(星期六、日),碧潭東岸廣場。
三、 決賽入圍名單公布日期: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布。
四、 決賽時間地點:105年8月13日(星期六),碧潭東岸廣場。

 

伍、 評選方式

一、 初賽階段使用 StreetVoice 平台收件,將選出10組樂團入圍決賽。

 ※StreetVoice 投稿方式:
 a. 加入StreetVoice會員,登入後上傳參賽作品。
 b. 回到本徵選活動頁面。
 c. 詳閱比賽辦法後,勾選『我同意以下活動辦法及相關規定』並點選『參加徵選』。
 d. 於彈出視窗中選擇參賽作品後,按下『確認』即完成報名。
 ※報名成功的作品會出現在右方的徵選作品列表中,左方也會列出您已參加此徵選的作品

二、 評審小組:由主辦單位邀請音樂藝術界或演藝娛樂界專業人士或專家代表擔任評審。
三、 評選標準:詞曲表現30%、整體創意30%、團隊表現20%、舞臺魅力20%。

 

陸、 獎金及獎項

獎項

獎金(含優勝錦旗或獎盃一面)

首獎

新臺幣300,000

貳獎

新臺幣200,000

參獎

新臺幣100,000


柒、 參賽須知

一、 參賽者請將創作歌詞上傳(含族語及中文歌詞)至StreetVoice街聲網路平臺(凡報名者皆須上傳),按照徵選指示完成所有步驟,音樂格式請以mp3或wma檔製作。
二、 切結書、權利與義務及個資使用同意書等資料請於初賽當日繳交。
三、 參賽者於參賽作品寄出前應詳加檢查;收件後,發現參賽作品光碟品質不良有礙判讀、資料不齊或其他情事者,得通知參賽者限期補正,並以1次為限;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不列入評選。
四、
獲得參加初賽及決賽資格之樂團,須以報名之團員全體參加,違反者以棄權論。決賽以抽籤決定其順序,未於規定時間到達現場抽籤者,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
五、 參賽者須依照主辦單位通知時間完成報到,未報到者取消參賽資格。
六、 初賽及決賽完畢後立即公布名次,請得獎團體所有成員須在場,否則視同棄權,取消資格。
七、 各樂團樂手之樂器除鼓及音箱外皆須自備(如:吉他、電吉他、貝斯、Keyboard、效果器、鼓棒、line-in線材等)。
八、 參賽作品及報名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九、 凡參賽樂團於初賽或進入決賽時,均分別發給每團新臺幣3千元之交通津貼(不含決賽時獲前3名者之樂團)。

捌、 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應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曾得獎之作品。但曾獲各級學校所設獎項之得獎作品不在此限。
 (二) 請勿為改作之作品(例如翻譯、抄寫、改寫、節錄作品等)。
 (三) 未有錄製成錄音產品,並公開發行之事實。
 (四) 未有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或讓與第三人之情事。
 (五) 無經法院判決確定侵害他人著作權情事。
二、 參賽作品有違反前款各目規定之一者,應不予受理;入圍名單公布後、頒獎前發現者,取消入圍資格;頒獎後發現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資格,得獎者應無條件繳回已受領之獎金及優勝錦旗。
三、 參賽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糾紛,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
四、 本活動頒發之獎金將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繳百分之十。

 

玖、 授權及配合推廣義務

一、 獲獎之得獎樂團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分別永久無償在非商業性用途下,由主辦單位或其授權之人將該得獎作品錄製成CD專輯及音樂錄影帶(MV)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並於無線、有線、衛星之類比及數位電視頻道、廣播電臺、電影院、集會場所及電腦網路上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及公開傳輸。
二、 獲獎之得獎樂團應配合參加主辦單位所舉辦之音樂會及其他宣傳推廣活動(包括大陸深圳迷笛音樂節演出、原BAND大使部落音樂教室等賽後行銷),如經主辦單位同意或有正當理由無法親自參加,得獎者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指定第三人公開演出得獎者之得獎作品。
三、 進入決賽之樂團須配合主辦單位相關系列活動出席演唱。

 

拾、 活動洽詢窗口

一、 洽詢專線:02-7729-8528,原BAND活動洽詢小組。
二、 電子信箱:windwin.honda@gmail.com。
三、 LINE ID:hondaverve。



 

活動時程


點選日期即可加入行事曆,收到活動時程提醒。

活動完全結束前,為確保徵選活動的公正性,參加徵選的作品會暫時無法編輯,請在參加徵選前務必確認參選作品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