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音創作獎」是以創作為核心,鼓勵臺灣音樂人多元、多樣創作力的原創音樂獎項,以臺灣優先,原創優先,分音樂類型不分語言為三大特色,自 2010 年創立以來,孕育出臺灣各類型的創作者,是一個代表臺灣音樂人自由多元、原創力量的重要國際音樂獎項。
一路走來金音創作獎持續朝著「亞洲指標性原創音樂獎項」的目標前行,於獎項設計亦有多項突破與創新,除了設置歌曲獎項並接受數位發表的音樂作品外,亦設有搖滾、民謠、電音、嘻哈、爵士、節奏藍調及另類流行等不同音樂風格獎項。
(一)首次發行時間為中華民國 114 年 7 月 1 日至 115 年 6 月 30 日期間;報名「現場演出獎」者,報名之現場演出時間須為上述期間內。
(二)發行方式包含實體出版發行或在合法數位銷售平臺上架(以下簡稱「數位發行」,指依法立案登記,提供音樂下載或音樂串流服務之網站或電信服務之平臺)。
(三)報名「現場演出獎」以外之各獎項,除亞洲創作音樂獎須為在我國以外國家或地區發行之音樂作品,報名其他獎項應為在我國國內發行之音樂作品。
(一)報名期間:自中華民國 115 年 6 月 1 日至同年 7 月 1 日下午 5 時 30 分前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薦 GIMA 影響力獎:自中華民國 115 年 6 月 1 日至同年 8 月 3 日下午 5 時 30 分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及推薦方式:全面採網路方式進行。
更多詳細報名資訊請至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官網查詢。
(一)不分類型獎項
除最佳樂手獎得獎者為三名外,其他各獎項得獎者,以一名為限,各頒發獎座乙座及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得獎作品由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獎座各一,獎金均分。其中最佳專輯獎另頒發該專輯製作人獎座乙座,專輯製作人有數名時,獎座各一。
(二)類型音樂獎項
各獎項得獎者,以一名為限,各頒發獎座乙座及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得獎作品由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獎座各一,獎金均分。
(三)評審團獎
得獎者以一名為原則,頒發獎座乙座及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
(四)GIMA 影響力獎
得獎者以一名為限,頒發獎座乙座及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得獎者在頒獎典禮前已逝世者,頒發獎座乙座。
(五)前四款入圍、得獎名額,評審小組得為減少或從缺之決定,但第三款獎項,評審小組認為有必要時,得為增加得獎名額之決定。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辦理第 17 屆「金音創作獎(GIMA)」,專輯或 EP 首次發行時間、及報名「現場演出獎」之演出活動時間為 114 年 7 月 1 日至 115 年 6 月 30 日期間者,均可報名,另「亞洲創作音樂獎」開放我國以外亞洲國家或地區音樂創作者報名參賽。
影視局經諮詢業界意見,自本年度起金音創作獎之「特別貢獻獎」調整為「GIMA 影響力獎」,以肯定對推動類型音樂發展、音樂場景(Music Scene)具深遠影響或啟發性事蹟的團隊或人物,凸顯金音創作獎強調前瞻、創新之精神,實質鼓勵並表彰獨立原創音樂領域重要音樂人。
另因應生成式 AI(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技術發展與應用愈趨普遍趨勢,參考葛萊美獎及金曲獎對生成式 AI 參賽規範,金音創作獎新增規則,生成式 AI 軟體得作為輔助音樂創作及製作流程之工具,完全由 AI 生成產出之作品不得參賽,秉持金音創作獎鼓勵並表彰真人創作者的美感與創意投入之核心宗旨。
金音創作獎期盼廣納臺灣及國際音樂創作人參與。第 17 屆金音創作獎報名資訊請至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官網查詢,全面採線上報名。本屆頒獎典禮將於本年 10 月 31 日於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舉辦。
如對相關報名資格、辦法如有疑義,敬請致電洽詢:(02)2375-8368 分機 1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