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徵選報名
- 報名時間:2024/4/20 10:00 - 6/10 23:59
(依主辦單位系統收到記錄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避免最後一刻網路壅塞,請即早投稿)。
- 採網路報名
- 註冊成為 StreeVoice 會員,於帳號介紹欄位填妥參賽個人 / 團體的成員編制及簡短介紹,並將作品上傳至 StreetVoice 平台。
- 回到此徵選頁面,按下『我要參加徵選』,選擇參賽作品投稿,並耐心等候審核。
- 主辦單位將於收到投稿作品 3-5 個工作天審核後上刊於『參加作品』,即代表成功報名。(若遇假日則遞延,投稿前請詳讀活動規範避免不符參選資格)
- 報名資格:年齡需滿 18 歲以上,不限個人、團體。個人需持有中華民國(臺灣)國籍。團體需 1/2 成員以上具中華民國(臺灣)國籍,餘非本國籍者須持有在台工作證。
- 主辦單位保有參賽資格認定以及最終修改、變更、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依主辦單位公告為準。凡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
徵件規格及條件
- 作品規格:時長 2-5 分鐘內,限以 MP3 音檔、192kbps 以上,每一個人 / 團體限投稿一首歌曲進行報名。
- 創作具共鳴與影響力精神、傳遞鼓舞人心正向力量的歌曲。作品曲風不限,須同時包含歌詞及樂曲旋律之創作,單以歌詞或單以樂曲旋律參賽皆不符合參賽資格。
- 作品須保證為參賽者本人原創音樂作品,且絕無抄襲或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 為增加比賽公平性與豐富度,報名歌曲不得為曾於金牌原創音樂徵選參賽過之作品,惟與過往參賽歌曲有部分或全新編制者除外,且須將過往參賽歌曲有改作、編輯等部分於作品介紹欄說明。
- 投稿作品不得有參加過其它比賽或徵選活動得獎、出版、商品化或任何數位、實體發行等授權相關行為。
- 若投稿後參與其他比賽獲獎,在不影響本活動表演、紀錄及宣傳的前提下,可依原曲目演出,但仍須遵守且不得牴觸本活動公告之所有相關辦法、注意事項與權利義務,以及若獲獎後之相關授權事宜等。如因參加其他活動致有任何第三人向本活動主辦單位主張侵權或要求支付相關權利金等情事,參賽個人 / 團隊需保證負責排除以使主辦單位不受影響。
- 作品不得有任何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 / 或不雅等妨害善良風俗字眼或內容。
- 需於 StreetVoice 歌曲介紹資訊欄位完整說明作曲、編曲、作詞的成員以及比例,同步附上歌詞,歌詞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若上傳等相關技術規格影響評分,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資格。
其他注意事項
- 參賽個人 / 團隊應同意主辦單位於賽程現場及賽事準備階段進行錄音、錄影及攝影記錄,並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就現場拍攝或錄製之個人 / 團隊肖像、演出及作品等內容,為紀錄與宣傳等目的,得以重製、改作、編輯、翻譯、公開展示、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等方式使用於包括但不限於企業訊息、活動宣材、報導刊登、廣播、電視、網路等全媒體,如有任何第三人向主辦單位主張侵權或要求支付相關權利金等情事,參賽個人 / 團隊應保證負責排除以使主辦單位不受影響,如有產生費用亦應由參賽個人 / 團隊負責,主辦單位亦有權取消該參賽個人 / 團體之參賽及得獎資格,並得要求損害賠償。
- 主辦單位將於賽程現場及賽事準備階段專人錄音、錄影及攝影記錄,參賽個人 / 團隊不得有異議。
- 賽程中團員不得任意更換,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須經由主辦方同意。
- 參加徵選者一旦報名,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及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若經主辦單位及評審認定參賽作品未依本辦法 / 活動規範之指定條件或上傳等相關技術規格進行投稿,該參賽作品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參賽作品上傳至 StreetVoice 徵選平台須遵守其相關規定,作品須保證為參賽者本人原創音樂作品,且絕無抄襲或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如有侵權等行為,參賽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且如因上述行為導致主辦單位之財務、商譽受損,或是衍生其他相關費用等,主辦單位得要求返還比賽獎金、代言費等,並要求補償金與損害賠償。
- 若投稿後參與其他比賽獲獎,在不影響本活動表演、紀錄及宣傳的前提下,可依原曲目演出,但須遵守且不得牴觸本活動公告之所有相關辦法、注意事項與權利義務,以及獲獎後之相關授權事宜。如因參加其他活動致有任何第三人向本活動主辦單位主張侵權或要求支付相關權利金等情事,參賽個人 / 團隊需保證負責排除以使主辦單位不受影響。
-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臺幣 20,000 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則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由主辦單位代為扣除)
- 依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若超過新臺幣 1,000 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 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之中獎者,須提供基本資料(如姓名、電話、身份證或護照影本、地址、領取獎品簽收單),作為扣繳、申報之用,如不同意者,視同放棄。
-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並公告於本活動網站內,不再另行通知個別參選者。
- 最佳主題曲創作獎得主須與承辦單位簽署著作權授權約定書,約定將最佳主題曲有關之音樂著作之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予主辦單位全權完整使用至少兩年,並得再授權第三人利用,同時應保證於參賽期間及授權主辦單位使用期間內,如有任何第三人(包括但不限於 MUST 等)主張侵權或要求支付相關權利金等情事,最佳主題曲創作獎得主應保證負責排除以使主辦單位(即被授權人)不受影響,如有產生費用亦應由最佳主題曲創作獎得主自行負責,如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亦將取消因獲獎所生之一切權利及請求返還獎金,並得提損害賠償。
- 最佳主題曲創作獎得主,須與承辦單位簽署代言人合約並履行代言義務,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亦不得要求主 / 承 / 協辦單位提供代言合約等值獎金。惟主辦單位如因後續行銷規劃,有權於合約簽定前取消代言事項,不得有異議亦不得要求主 / 承 / 協辦單位提供代言合約等值獎金。
- 最佳主題曲創作獎得主,於報名比賽即為同意主辦單位於被授權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內(授權至少兩年)全權行使完整之著作財產權人權利,如:包括但不限於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得在非商業用及商業數位 / 實體發行途下,由主 / 承 / 協辦單位將該得獎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歌詞與曲譜重製、編輯、出版、再版,以及歌曲錄製成 CD 專輯及音樂錄影帶 ( MV ) 由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並於無線、有線、衛星之類比及數位電視頻道、廣播電臺、電影院,集會場所及電腦網路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及公開傳輸等。
- 最佳主題曲創作獎得主於公布得獎後須保持自身良好形象並不得有損主辦單位名譽,若因自身負面形象或言行舉止(由主辦單位全權認定)有影響主辦單位商譽或有影響之虞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及代言人權利,並要求返還得獎獎金。
- 最佳主題曲創作獎得主於得獎歌曲製作期間須按照主辦單位提供之錄音設備及規格進行製作,不得有異議。
- 最佳主題曲創作獎得主須保證自身可代表同意簽署著作權約定書及代言人合約所有約定條款,如因有第三方經紀約或其他事由致無法完全履行或同意所有約定事項時,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 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現場正式公告為準,另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更之權利。
- 凡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
承辦單位聯繫方式
主辦單位:台灣啤酒
協辦單位:PIPE Live Music、StreetVoice 街聲
承辦單位:聯眾廣告股份有限公司
2024 金牌原創音樂徵選活動 聯絡窗口 呂小姐
連絡電話:02-2657-2188 #1614
聯絡信箱 : taiwanbeer.event@gmail.com
服務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 10:30 至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