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者需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負責出面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資格並追討得獎獎項及獎金。
◎凡複選入圍之音樂作品,參賽者應同意主辦單位具有永久使用權並收錄於「2008精神健康大賞」紀念CD,得於精神健康相關活動之非營利公開播放、重製及公開傳輸。
◎凡獲得本次徵選任一獎項,有義務無償參與下屆徵選之主持頒獎、宣傳造勢、演出等相關活動。
◎所有參賽作品均為主辦單位評選備查,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製作備份存檔。
◎請詳閱以上章程,一旦報名或入圍,則視同同意主辦單位以上辦法之規定。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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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完全結束前,為確保徵選活動的公正性,參加徵選的作品會暫時無法編輯,請在參加徵選前務必確認參選作品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