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徵選共有2個組別
校園組 社會組 請選擇符合資格之組別報名投稿。
桃園展演中心為北臺灣流行音樂發展推動基地,為推廣臺灣流行音樂及表演產業發展,培育具潛力之優秀創作人才,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持續舉辦「桃園鐵玫瑰熱音賞」,以校園組及社會組分別進行比賽,不限比賽曲風及人數,歡迎優秀團隊或是個人參賽,並為入選團隊打造完整系統化培訓課程,期能發掘並培育更多優秀樂壇新秀,達到鼓勵臺灣多元創作及提升音樂素質之目的。
■ 比賽資格
(1) 凡年滿 15 歲以上(2007 年 7 月 13 日前出生)者,不限個人、組合、樂團,需持有中華民國(臺灣)國籍,或於臺灣當地(臺澎金馬)就學或就業者,符合上述條件者均可報名參賽。
(2) 分組比賽:
1.校園組:個人參賽須有在校生身份(高中職學生含應屆畢業生及大專學生),若以團體參賽團員五分之三(含或以上)有學生身分者,可自行決定參加校園組或社會組,不足五分之三一律參加社會組。
2.社會組:社會人士,大專院校生可自行決定參加校園組或社會組。
(3) 報名者皆須符合上述比賽資格(每人以報名一組為限。社會組參賽曲目須為參賽者之原創曲目3首,校園組可有 Cover 曲目,以 1 首為限)。
(4) 參賽之原創作品,應皆未於其他公開比賽獲獎或數位/實體發行(須簽切結書)。
(5) 已由唱片公司簽約協助發片之樂團/歌手不得參賽,自行發行者不在此限(須簽切結書)。
(6) 完成報名後原報名成員不得任意更換,且複賽與決賽均需以報名成員人數進行演出,不得增減,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須經由主辦方同意。
(7) 參賽團隊需自行負擔參賽相關費用,並配合官方相關防疫檢疫規範。
■ 報名時間
2022 年 3 月 8 日(星期二)上午 11 點至 5 月 23 日(星期一)晚間 23 點止。
■ 報名方式
(2) 並於合作報名平台 StreetVoice 街聲上傳報名作品及完整歌詞(會員制,免費註冊),完成上述兩項步驟即完成報名。
■ 報名資料
(1) 官網填寫參賽者簡介資料。
(2) 上傳報名歌曲音訊檔 3 首至 StreetVoice 街聲平台(社會組為原創作品,校園組可有 Cover 曲目,以 1 首為限)及完整歌詞,此素材供初選評選。為求比賽公平性,投稿後系統將鎖定作品即不可再編輯修改,如需更新參賽作品音檔或歌詞、介紹文字等,請先於街聲投稿專區退出本徵選比賽,於 5/12 徵選截止前,重新上傳更新音檔後即可完成投稿報名。
■ 比賽、培訓日期及地點
(1)【網路初選】:聘請專業音樂人線上評選。(暫定 6 月 15 日(星期三)於官網公布複賽入圍名單)。
(2)【複賽】:校園組 7 月 23 日(星期六)下午 1 點、社會組 7 月 24 日(星期日)下午 1 點,地點:桃園展演中心門前廣場(暫定)(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 1188 號)。
(3)【必修培訓課程】(決賽入圍者):8 月 27 日(星期六)至 8 月 28 日(星期日)每周六、日時段規劃,針對校園組及社會組共20組入選團隊打造共 20 小時專業一對一課程,地點:桃園展演中心或其他課程需求安排之地點。
(4) 【媒合 ShowCase 演出】(決賽入圍者):9 月 4 日(星期日)全日正式演出,9 月 3 日(星期六)演出彩排地點:大台北地區 Live House。
(5)【決賽】: 校園組 9 月 17 日(星期六)下午 2 點、社會組 9 月 18 日(星期日)下午 2 點,地點:桃園陽光劇場 (暫定) (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 216 號)。
■ 評審委員及比賽曲目說明
(1) 將聘請專業音樂人評選以參賽者作品為評分依據,包含詞、曲、編曲、演唱、音樂完整度等項目評分,複賽及決賽須為報名之曲目。
(2) 比賽時間:複賽表演時間為 15 分鐘,決賽表演時間為 15 分鐘,均含比賽演出、setting。如超時將會影響總成績分數。
(3) 比賽禁止採用全曲卡拉 OK 伴唱方式演出,須以 Live 形式演出,但 Live 編制與形式不 拘,以呈現演出完整度為考量,包含詞、曲、編曲、演唱、現場舞臺演繹、服裝造型等項目。
(4) 複賽、決賽演出成員需與報名名單相符,參賽歌曲如需更換,需事前經主辦方同意。
■ 樂器使用說明
(1)入選複賽及決賽之參賽者,於賽事現場需自備樂器並事先提供演出樂器規格清單以利現場收音作業。
(2)主辦單位將提供爵士鼓組(鼓棒自備)、鍵盤樂器及自備樂器之基本收音、音響系統、麥克風及譜架。
(3)上述樂器外,參賽樂團需自行準備演奏所需樂器。(如:電吉他、電貝斯、導線、自備鍵盤樂器、效果器、鼓棒、備用吉他弦等)。
(4) 為求比賽公平性,不開放自帶音控師、燈控技師,統一以大會安排為主。
■ 評分方式
(1) 評分標準:
■ 整體音樂表現(演唱、樂手技巧、詮釋、和諧度、團隊默契…)
■ 音樂原創性(詞曲創作、編曲)
■ 舞台表現(台風、舞台魅力、表演特色)
(2) 每隊演出時間超過限定時間者,以 30 秒為扣分單位,每單位扣總成績 5 分,未滿 30 秒者以 30 秒計算。
(3) 計時標準:上台為計時之開始;下台為計時之結束。
(4) 邀請 5 位專業評審擔任比賽評分,評分方式採取 100 分為滿分,成績以 5 位評審評分加總。
(5) 比賽採公開評分,賽後公布分數,以示公正。
(6) 「複賽」以初選評審分數排名前 20 名為複賽入圍隊伍,「決賽」以複賽評審分數排名前 10 名為決賽入圍隊伍。
(7) 入選或優勝隊伍之名單,將於複賽、決賽除現場公布外隔天公布於本活動官網。
■ 獎勵方式
校園組
(1) 大賞獎:1 名,獎金 15 萬元、獎盃乙座。
(2) 評審獎:1 名,獎金 10 萬元、獎盃乙座。
(3) 優等獎:1 名,獎金 5 萬元、獎盃乙座。
(4) 桃樂獎:1 名,獎金 5 萬元、獎盃乙座。
(個人或團隊二分之一成員定居於桃園地區或就讀學校位於桃園地區者)
(5)人氣獎:1 名,獎金 5 萬元。
(6)入圍獎金:5 名,新臺幣 2 萬元(決賽入圍未獲獎者)。
社會組
(1) 玫瑰大賞獎:1 名,獎金 40 萬元、獎盃乙座。
(2) 玫瑰評審獎:1 名,獎金 20 萬元、獎盃乙座。
(3) 玫瑰優等獎:1 名,獎金 10 萬元、獎盃乙座。
(4) 桃樂獎:1 名,獎金 10 萬元、獎盃乙座。(個人或團隊超過二分之一成員定居於桃園地區)
(5)人氣獎:1 名,獎金 10 萬元。
(6)入圍獎金:5 名,新臺幣 2 萬元(決賽入圍未獲獎者)。
■ 比賽注意事項
(1) 複賽及決賽比賽順序事前以抽籤決定,並將結果公布於活動官網。
(2) 參加複賽及決賽之隊伍統一於該賽事當週週五依比賽順序於現場進行測試,每組測試時間含 setting 為 15 分鐘,如無法配合視同放棄。
(3) 請於比賽前一小時報到,參加之隊伍請於當天彩排前一小時報到。
(4) 正式比賽時,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5) 參加比賽之選手,對於賽事如有任何問題需於賽事前三日先行以 e-mai l或書面提出,經入圍及得獎名單公布後,應服從評審團之裁決,不得再有異議。
■ 注意事項
(1)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臺幣 $20,000 及其以上,得獎者 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則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
(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 $1,000 ,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3) 得獎作品,得獎作品得授權主辦單位:
■ 在非商業用及商業數位發行途下,不限於歌詞與曲譜重製、編輯、出版、再版。
■ 錄製成 CD 專輯及音樂錄影帶(MV):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
■ 以上項目於無線、有線、衛星之類比及數位電視頻道、廣播電臺、電影院,集會場所及電腦網路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及公開傳輸。
(4) 檢附繳交資料恕不退件,並同意於媒體宣傳使用,請參賽者自行備存。
(5) 若有抄襲或欺瞞偽造資料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得獎獎項。
(6) 得獎隊伍如有冒名上場、使用非該個人或樂團之原創音樂(校園組不在此限),造成主辦單位名譽受損並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
(7) 每位比賽選手限定報名 1 組隊伍比賽,如有重覆報名情形將取消比賽資格。
(8) 報名資料請據實詳細填寫,在報名期限後,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否則得取消參賽資格。
(9) 參加比賽、課程團隊之交通往返、用餐請自行負責,參賽個人或團體於比賽時,表演內容不得公然猥褻等違背善良風俗,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10) 得獎名單將於決賽後公布,請各決賽個人或團隊須於現場等候得獎公布及進行頒獎。
(11) 賽程期間主辦單位將於現場進行專人錄影及拍照記錄,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
(12) 入圍決賽個人及團隊皆須配合主辦單位所訂時間地點參加培訓課程與媒合 ShowCase 演出,不得任意更改或取消,若無故缺席,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決賽參賽資格。
(13) 決賽勝出之個人或團隊,需配合主辦單位於桃園鐵玫瑰音樂節中演出或其他演出推廣機會(演出費用依照規定辦理)。
(14) 由於活動場地為開放式場地,請各參賽者自行管理個人貴重物品,若有遺失,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
(15) 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現場正式公告為準,另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更之權利。
(16) 凡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