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是無國界語言,透過旋律抒發情感、透過節奏表達心情,期望透過音符傳遞給台灣社會正向的力量,透過不同的想像,發揮創意,豐富生活中的音樂品質。
須同時符合以下二要件:
(一)限使用中華民國任一家電信業者正常使用行動電話門號之自然人。
(二)已成功登錄為 myfone 行創獎活動網站會員,同為台灣大基金會網站會員。
即日起至西元(下同)2019 年 8 月 8 日晚上 23:59 止。
依主辦單位系統收到記錄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避免最後一刻網路壅塞,請即早投稿。
(一)徵件主題:自由發揮,不限。
亦可以「反骨.返古」為發想,鼓勵創作者突破自我、FUN 膽改變,嘗試創新的音樂製作方式或類型,反(返)骨(古)由創作者自己定義!
(二)作品規格:
(一)收件期間內,投稿件數不限。
(二)StreetVoice 平台投稿者須同意個資藉由 StreetVoice 平台授權台灣大哥大 myfone 行動創作獎作為活動通知使用,myfone 行動創作獎得獎者將由主辦單位主動聯繫。
(三)StreetVoice 平台投稿者同時需登錄 myfone 行動創作獎網站(http://www.myfone.org.tw)註冊成為會員,並確實填寫聯絡資料,以避免主辦單位與得獎者聯繫不上,造成權益受損。
(四)為維護參賽及得獎權益,參賽請依下方流程說明進行:
(一)分為複審及決審二階段,將聘請國內音樂工作者等相關專家進行評審。
(二)由評審依各參賽作品之歌詞創意、歌曲創意、編曲創意、詮釋、演唱技巧等加以評分。
(三)倘評審認參賽作品均未達水準,評審得決定該獎項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四)主辦單位有權依實際收件情形隨時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一)獎項 (為鼓勵學生團隊創作,敘獎特保留學生團隊得獎名額至少1名):
首獎1名:獎金新台幣(下同)20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MyMusic 免費體驗序號卡 - 365天。
二獎1名:獎金10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MyMusic 免費體驗序號卡 - 270天。
三獎1名:獎金5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MyMusic免費體驗序號卡 - 180天。
佳作10位:每位獎金10,000元整及獎狀乙紙,MyMusic 免費體驗序號卡 - 90天。
特別獎「最佳演唱人獎」、及「最佳創意獎」各1名:每名獎金6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MyMusic 免費體驗序號卡 - 180天。
(二)學生身分參賽認定:
倘參賽者為學生(團隊每位成員皆須符合學生身分),投稿時請務必上傳每位團隊成員之學籍證明(已加蓋目前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書等),主辦單位不再另行通知補正;倘主辦單位認定學籍證明文件資料不完備,將視為以一般身分參賽,參賽者不得異議。
(三)特別獎「最佳演唱人獎」為個人獎項,獲獎者身分係以投稿時填寫之演唱人欄位姓名為準。
(四)「最佳演唱人獎」:如進入決審,需同意配合主辦單位要求進行現場演出評選。
(一)參賽資格注意事項
(二)參賽作品注意事項:
(1). 確為本人原創,且絕無抄襲或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2). 未曾於任何比賽獲獎(詞曲或演出內容任一獲獎皆不可)。
(3). 未曾接受任何單位為特定目的進行委託創作(詞曲任一皆不可),並不得為實體或虛擬媒體締約、授權、發行之任何作品。
(4). 參賽作品不得做為任何用途之公開播送(包括但不限於廣告曲、主題曲/片頭曲/片尾曲、背景曲或宣傳曲)、公開傳輸(包括但不限於廣告曲、主題曲/片頭曲/片尾曲、背景曲或宣傳曲)或公開發行(包括但不限於實體出版及數位下載);但創作者將個人音樂創作作品上傳至個人帳號/粉絲專頁之Facebook、YouTube、Instagram、StreetVoice頻道供大眾免費瀏覽不在此限。
(5). 不得有任何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或不雅等字眼或內容。
(三)參賽及得獎權益重要事項:
(四) 若有平行創作,由主辦單位查證後認定非屬抄襲的情況,該作品之獎金由創作者平均分配,獎座或獎狀不予頒贈。
(五) 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六) 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發回或退件,參賽者應就參賽作品自行保留底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主辦單位要求提供參賽作品內容。
(七) 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於108年4月23日至108年11月30日間授權主辦單位為本活動所需之利用,並同意授予主辦單位為達成上述利用之一切必要權利,包含但不限於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展示、無限次播放作為評選或宣傳等使用。
(八) 參賽者瞭解並同意參賽作品自公佈得獎時,將得獎作品無條件專屬授權主辦單位宣傳及利用,亦即主辦單位有權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存續期間,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複製及/或轉授權予其他第三人如:台灣大哥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等利用該得獎作品,且不須因此而支付任何費用;得獎人除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及其授權利用之人主張著作權外,亦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及其授權利用之人為任何請求/主張。參賽者並同意對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參賽者並應配合主辦單位要求簽署授權同意書及遵守授權同意書所載所有內容,倘無法配合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絕無異議。
(九) 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改本活動徵件辦法內容(包含但不限於投稿需知及評審作業),並公告於本活動網站內,不再另行通知個別參賽者。參賽者參加本活動即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所有徵件規範,倘參賽者不願遵守本活動規範,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點選日期即可加入行事曆,收到活動時程提醒。
活動完全結束前,為確保徵選活動的公正性,參加徵選的作品會暫時無法編輯,請在參加徵選前務必確認參選作品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