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速度再快一點,會不會更有節奏感」^____^
「如果降一個 Key,會不會更好聽」(శωశ)
我們就這樣,你一句我一句,合作寫了一首又一首歌
我們就像家人一樣一起創作,
一起表演一起唱過一個又一個舞台
一起闖進一個又一個城市
一起往大舞台前進
今年夏天跟聲子蟲一起玩音樂,同台演出!
轟出音樂創作能量,就是我們的 HOMIE PARTY!
活動網站:www.fubonhomieparty.com
〔 徵 選 活 動 辦 法 〕
|活 動 時 間|
- 徵件期間:2017 年 7 月 21 日~2017 年 8 月 20 日 23:59
- 活動記者會:2017 年 8 月 24 日
- 音樂創作交流活動:2017 年 8 月 25 日~2017 年 9 月 23 日
- 演出時間:2017 年 9 月 24 日
| 參 選 辦 法|
參選步驟:
- 參選者需申請加入 StreetVoice 網站會員,並依系統指示完成會員帳號啟用。若已有會員帳號者可直接進入步驟 2。
- 登入後上傳欲參選的歌曲檔案,標題需標示「曲名」,投稿作品至少 1 首。
- 回到欲參選的組別徵選頁面點選「我要參加徵選」。
- 詳讀本活動辦法並勾選「我同意以下活動辦法及相關規定」並點選「下一步」
- 選擇您欲參加徵選的歌曲點選「參加」後,按下「下一步」即完成報名。
- 詳細徵選步驟可參考「詳細說明」。 https://goo.gl/xH4ZLY
參選資格:
- 凡年滿 20 歲即可參加。
- 不限團體或個人。
- 參選之作品須為原創作品。
- 本活動分為四組北 / 中 / 南 / 東,擇一報名。
評選方式:由各組專業音樂人與 StreetVoice 音樂團隊親自評選。
|南 區 音 樂 人 - 聲 子 蟲|
組成於 2008 年 5 月的台灣台南。一組以吉他、貝斯、鼓、電子聲響的後搖滾樂隊,音樂時而寧靜美好,在美好之中又隱含著風雨欲來的暴戾,運用穩健的歌曲架構、大量的撥弦、feedback 等各式聲響效果營造出強大空間感,帶領聽者展開腦海旅行,或者是深藏在噪音中的層次風景。
|活 動 內 容|
參選者經入選後,需全程參與下述活動,請務必確認可全程參與後再行報名。
活動記者會:
- 2017 年 8 月 24 日。
- 入選者須與專業音樂人共同出席記者會,若為團體至少兩人代表出席。
音樂創作交流活動:
- 2017 年 8 月 25 日~2017 年 9 月 23 日入選者與專業音樂人進行交流活動。
- 交流過程將由專業團隊拍攝紀錄及媒體新聞專訪。
現場演出:
- 2017 年 9 月 24 日於信義劇場 Legacy MAX(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 11 號 6 樓) 舉行。
全程參與前開活動之入選者,得領取新臺幣三萬元之活動出席/演出費用。
|權 利 與 義 務|
- 參選者保證所有參加徵選之文字、照片及多媒體檔案為參選者之原創作品;團體參選(聯合創作)以其中一位創作者之資料,註冊登入 StreetVoice 網站會員即可,該位即為此徵選作品之連絡人(建議以著作權擁有比例較高者擔任)。若協同創作者欲參選其他自有歌曲創作,需另外申請註冊 StreetVoice 網站會員為之。
- 徵選作品不得有任何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或不雅等字眼或內容。
- 參選者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選者應自行出面處理並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選者入選資格並追回活動出席/演出費用。
- 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參選者同意主辦單位得授權於本活動之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使用參選者之姓名、肖像、音樂著作、文字著作、攝影著作、錄影著作於各相關活動宣材、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紀錄片等媒體公開播放、重製及公開傳輸,且不向主辦單位及上開合作媒體或平台請求報酬。參選者保證提供主辦單位使用於本活動相關製作物之照片、文字或其他相關資料,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著作權、肖像權等權利亦未違反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致主辦單位受有任何損害,參選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參選者同意主辦單位有權就本活動相關活動進行錄音、錄影及攝影(以下合稱「演出內容」),前述演出內容所產生之所有現行及將來法律所保護之一切智慧財產權項目,皆以主辦單位為智慧財產權人。
- 參選者同意無償授與肖像權及音樂著作(詞曲)之著作相關權利(包含但不限於重製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傳輸權等)予主辦單位,並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安排之參選者介紹影片預錄、訪問、攝影、錄影(以下合稱「紀錄內容」),以使主辦單位得將上述演出內容及紀錄內容自行或轉授權第三人使用於商業或非商業發行用途,包括但不限於直播平台線上直播、任何媒體平台進行回放、本活動相關之宣傳、數位媒體、於 StreetVoice 網站及其合作網站上供人瀏覽及於電視電台公開播送使用等。
- 參選者一旦點選「我同意以下活動辦法及相關規定」並報名成功,即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於入選後應配合主辦單位要求簽署授權同意書及遵守授權同意書所載所有內容,絕無異議。若參選者及其作品不符合本徵選辦法、拒絕簽署授權同意書或未遵守授權同意書及本徵選辦法所載內容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選或入選資格。
- 參加徵選作品之著作權歸屬原創作人所有。
-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並公告於本活動網站內,不再另行通知個別參選者。
- 如本徵選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