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5日(五)中午 12:00 – 2016年8月26日(五)中午 12:00 止
※ 請至「我要投票」分頁投票,支持您喜愛的原創音樂人。
第四屆《新光三越不插電音樂大賽》複賽入圍名單公布囉
http://goo.gl/62W3RM
音樂不分國界,一首歌曲哼出心中的夢想與執著。
新光三越【第4屆不插電音樂大賽】徵件募集中,不限國籍、總獎金超過20萬元、專業導師培訓,決賽冠軍將為新光三越創作活動單曲,由知名音樂製作人指導錄製。
2016夏天,尋找對音樂懷抱夢想的創作好手,一起揮灑青春熱血,踏上逐夢旅程!
一、活動時間
徵選收件時間
2016年5月1日(日)上午12:00 - 2016年6月19日(日)晚上12:00
複賽名單公布時間
2016年7月1日(五)於新光三越官網及StreetVoice網站同時公布各區複賽名單
比賽時間
複賽:
2016年7月16日(六)北區複賽(地點:新光三越台北信義新天地)
2016年7月23日(六)中區複賽(地點: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
2016年7月30日(六)南區複賽(地點:新光三越台南新天地)
最佳人氣歌曲票選
2016年8月5日(五)中午 12:00 – 2016年8月26日(五)中午 12:00 止
決賽:
2016年8月28日(日)(地點:新光三越台北信義新天地 香堤廣場)
徵選資格
• 凡年滿16歲,對音樂有興趣的地球人皆可參加
• 未與任何國內外經紀公司或唱片公司簽約者始得報名
• 為避免版權問題,參賽作品必須是報名者(或團體)原創的音樂作品
• 演奏樂器須以不插電為主,曲風不限
• 第三屆決賽前三名之得獎者需隔一年,至第五屆才可參賽
二、報名方式
參賽者可自行選擇參賽區域(北區、中區、南區),以網路報名方式繳交作品。主辦單位將依參賽者所填寫之地區,各區選出最多各15組選手進行複賽。
StreetVoice 投稿流程說明
1. 請申請加入StreetVoice 網站會員,並依系統指示完成會員帳號啟用。已有會員帳號者請直接進入步驟2。
2. 登入後上傳欲參賽的歌曲檔案,上傳歌曲標題需標示「曲名」與「
3. 回到本徵選頁面
4. 詳讀比賽辦法並勾選「我同意以下活動辦法及相關規定」並點選「
5. 於彈出視窗中,選擇您欲參加徵選的歌曲點選「加入」後,
6. 如需更詳細說明,請參考:http://tw.streetvoice.com/service/center/faq/13/
注意事項
• 限192K以上之MP3檔案格式
• 參賽作品不得多於兩首曲目,否則喪失報名資格
• 強烈建議參賽者填寫完整的詞曲作者和歌詞資訊,方便評審更瞭解你的創作與風格
• 參賽者一經報名確認成功,不得再更改參賽區域。(未填寫分區者恕不列入徵選)
• 樂團成員如有樂手跨團請於上傳作品時註明
• 參賽作品須於規定時間內上傳,惟肇因於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恕不負責
•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作品,且該作品需未於其他比賽獲獎、也未有簽定任何契約。如發現有不符本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品。
• 參與本活動者請確實填寫報名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得獎者之情事,將被取消得獎資格。
• 參賽資料、作品的更改,請透過 StreetVoice 客服中心 聯繫,於其餘網路管道提出一概不受理(如 Facebook),敬請見諒。
三、活動獎項
[複賽]
各區現場公布前三名優勝名單,除可獲得下列獎金及獎項並晉級決賽外,將由導師協助決賽前之培訓。
備註:培訓對象由導師指定,被培訓團體(或個人)不得挑選或更改。
區冠軍: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10,000元整 +KKBOX無限暢聽90天
區亞軍: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5,000元整 +KKBOX無限暢聽90天
區季軍: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3,000元整 +KKBOX無限暢聽90天
[決賽]
活動現場當天公布冠軍、亞軍、季軍、最佳人氣獎及最佳編曲獎,可獲得下列獎金及獎項。此外,主辦單位將集結各決賽入圍者之提交作品,收錄於第四屆不插電音樂大賽數位合輯。(每組決賽入圍者挑選一首單曲為限)
冠軍:
(1)新創單曲錄製
由知名音樂人擔任音樂製作人,錄製優勝者另外專為新光三越特殊活動檔期所創作之單曲。
(2) Hit Fm節目專訪乙次
(3)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100,000元整。
(4)冠軍獎盃乙座。
(5)KKBOX無限暢聽365天
亞軍:
(1)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50,000元整。
(2)亞軍獎盃乙座。
(3)KKBOX無限暢聽180天
季軍:
(1)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30,000元整。
(2)季軍獎盃乙座。
(3)KKBOX無限暢聽90天
最佳人氣歌曲獎:
(1)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10,000元整
(2)最佳人氣獎獎盃乙座
(3)KKBOX無限暢聽90天
最佳編曲獎
(1)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5,000元整
(2)最佳編曲獎獎盃乙座
(3)KKBOX無限暢聽90天
得獎者需配合之事項
• 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 配合並授權日後全台新光三越店頭播放得獎者之創作歌曲或配合新光三越安排之演出機會。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1,001元(含)以上時,須由主辦單位於年終開立扣繳憑單;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20,010元(含)以上時,得獎者需負擔贈品價值10%之稅金,並該稅金須於現場以現金支付,由主辦單位代收,且於年終時寄發該所得扣繳憑單,由得獎者憑此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之金額,需負擔贈品價值20%之稅金,並該稅金須於現場以現金支付,由主辦單位代收並開立扣繳憑單。
• 決賽得獎前三名團體(或個人)須同意依主辦單位之規劃於全台新光三越巡迴演出,演出場次不得少於三場。(詳細合作內容後續與主辦單位另議簽約)。
• 冠軍優勝者須同意將其另外專為新光三越特殊活動檔期所創作單曲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讓與新光三越宣傳及使用,新光三越並得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及出版散布。
四、比賽規則及評審方式
網路評選:2016年6月21日(二)~2016年6月27日(一)
1. 由專業評審針對各投稿作品評選,各區最多入選15組樂團或創作人進入複賽(實際名額以評審公布之最終結果為主)
2. 各區複賽名單公布:2016年7月1日(五)
分區複賽(2016年7月16日新光三越台北信義新天地、7月23日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7月30日新光三越台南新天地)
1. 採現場表演方式比賽,評審將分別從各區表演者中選出前三名進入決賽。(總計9組參賽者進入決賽,惟遇有複賽同分之情形則不在此限)
2. 各團準備2首曲目,樂器SET及表演總長度不超過15分鐘,超過時間者將扣分。
3. 需以不插電樂器為主,如:鋼琴、小提琴、木吉他、木箱鼓...等,不建議使用電子合成樂器。樂器請自備。
4. 評分項目:演唱技巧(25%)、演奏技巧(25%)、詞曲創意(20%)、編曲創意(15%)、台風及時間掌控(15%)
最佳人氣歌曲票選
1. 2016年8月5日(五)中午 12:00 – 2016年8月26日(五)中午 12:00 止
2. 每個帳號一天可投一次,每次可複選。
3. 票選結果將於 8/28(日)「不插電音樂大賽」決賽現場公布。
4. 請勿使用惡意程式或非法軟體進行灌票,經查出者票數將不予統計,並取消該組參賽者票選資格。
最終決賽(2016年8月28日於新光三越台北信義新天地香堤廣場舉行)
1. 採現場表演方式比賽,評審將從所有表演者中選出前三名。
2. 決賽前由導師針對各組進行培訓,培訓曲目以一首為限,並須作為決賽參賽曲之一,培訓期間不得任意取消或無故缺席。
3. 各團準備2首曲目,樂器SET及表演總長度不超過20分鐘,超過時間者將扣分。
4. 需以不插電樂器為主,如:鋼琴、小提琴、木吉他、木箱鼓...等,不建議使用電子合成樂器。樂器請自備。
5. 評分項目:演唱技巧(25%)、演奏技巧(25%)、詞曲創意(20%)、編曲創意(15%)、台風及時間掌控(15%)
注意事項
• 複賽、決賽評審名單將陸續公布於新光三越官網及StreetVoice網站。
• 主辦單位將於所有分區複賽結束後,於網路進行入圍決賽者之「最佳人氣歌曲獎」票選 (每人每日單一作品限投一票),並於決賽當天公布並頒發獎項。
• 本系列活動因故無法順利進行時,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系列中任一活動。
• 徵選截止日、入選名單公布、複賽及決賽之日期、地點等若有變動,將立即公布於新光三越官網與StreetVoice活動網頁,請參加徵選者隨時注意最新訊息。
• 為確認活動現場演出的音樂風格,入選之樂團現場演出之團員需與報名時相同,如因故需異動,請於活動開始一週前與主辦單位聯繫,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演出。
• 主辦單位保有調整活動辦法之權利。
五、權利與義務
• 參加徵選者一旦報名,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及主辦單位另行公布之附屬規定。若參賽者及其作品不符合本活動辦法之規格,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資格。
• 凡獲選複賽、決賽入選者,有其義務配合本活動宣傳造勢、演出等相關活動。
• 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之完整性,凡參加徵選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本活動之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使用表演者之姓名、肖像、錄音著作及音樂著作,於各相關活動宣傳、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之重製、散布、發行、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
• 複賽入選者需同意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重製、散布、發行、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或轉授權其參賽作品及參加複賽及決賽之現場錄音錄影之相關著作權利於主辦單位相關活動、宣傳、產品或節目,包括但不限於:廣播、電視、電信平台、網路平台及實體產品之發行等。
• 決賽入選者需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永久無償在非商業性用途下,由主辦單位或其被授權人將該得獎作品錄製成CD專輯及音樂錄影帶(MV)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並於無線、有線、衛星之類比及數位電視頻道、廣播電臺、電影院、集會場所及電腦網路上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及公開傳輸。
• 決賽優勝前三名、「最佳人氣歌曲獎」及「最佳編曲獎」得主須依主辦單位之後續規劃,於全台新光三越進行公開演出(不得少於3場),決賽冠軍優勝者並有機會獲得主辦單位所提供之其他宣傳活動之參與機會(包括但不限於:演唱、媒體專訪節目等),詳細合作條件於後續與主辦單位另議簽約。
• 複賽、決賽入選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於上述使用方式中使用表演者之姓名及肖像且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 參加徵選者需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皆無簽署詞曲版權代理及音樂經紀、唱片發行合約,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自行出面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資格,並追繳回獎金、獎盃及獎品。
• 參加徵選作品之音樂著作權歸屬原創作人所有。
• 凡晉級決賽之團體(或個人)均可獲得由專業音樂人擔任其導師之培訓,惟培訓對象由導師指定,被培訓團體(或個人)不能挑選或更改導師。培訓期間,被培訓團體(或個人)須配合導師可出席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培訓,培訓時間長度依主辦單位規定,不得任意更改或取消。
• 被培訓團體應與導師討論挑選一首原創作品作為培訓使用,並共同討論曲目之編曲和演唱、表現方式。培訓過程中應尊重導師之建議或指導,並培訓之歌曲須成為決賽參賽曲之一。若被培訓團體(或個人)無故取消、缺席培訓,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決賽參賽資格。
• 若參賽者有違反本活動之其他規定,經主辦單位發現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資格。若為得獎者(包括獲入選獎者,以下同),得取消其獲獎資格,得獎者並應返還得獎之獎金、獎盃、獎品等相關報酬,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若致主辦單位受損時,並應負相關損害賠償責任。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1,001元(含)以上時,須由主辦單位於年終開立扣繳憑單;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20,010元(含)以上時,得獎者需負擔贈品價值10%之稅金,並該稅金須於現場以現金支付,由主辦單位代收,且於年終時寄發該所得扣繳憑單,由得獎者憑此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之金額,需負擔贈品價值20%之稅金,並該稅金須於現場以現金支付,由主辦單位代收並開立扣繳憑單。
• 本活動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本活動辦法及解釋之權利。
點選日期即可加入行事曆,收到活動時程提醒。
活動完全結束前,為確保徵選活動的公正性,參加徵選的作品會暫時無法編輯,請在參加徵選前務必確認參選作品的資料。
投票期間,每支手機號碼每日可以投 3 票,同一日不得重複投給同一個作品。每日午夜 12:00 更新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