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桃園鐵玫瑰熱音賞入圍二十強名單:
偏執狂樂團
島嶼 Islanders
倒抽一口氣
千本踢樂團
丘與樂 TRUE AND LOVE
Rosy 玫瑰紅
SilkWood
瑪啡因 Maffine
行李樂團 Xing Li Band
張三李四
幸運空氣-Lucky Air
Nasyy
Nightcap 睡帽樂團
Stiff(黑膠上將)
梨可辰
孫啟豪(逐樂團)
板橋人樂團
Reid
下水道
灰先生樂團 - Mister Grey
五名備取樂團(依備取順序):
霧虹 Fogbow
水樂隊
ÖnetakebrÖ
吉那罐子
薩瑪合唱團。Zamar
為落實桃園展演中心場館特色,推廣縣內流行音樂及表演產業之發展,桃園縣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於 101 年與 102 年連續辦理「桃園鐵玫瑰熱音賞」。今年除接續歷年辦理成果及蓄積之能量,更期望能藉由原創新曲戶外演出、流行音樂樂團徵選大 賽及大型演唱會,營造具桃園特色之音樂生活,培育國內流行音樂之人才,以期建立桃園展演中心成為北台灣流行音樂展演之重要場地。
比賽資格
(1) 凡年滿 15 歲以上(1999 年 8 月 1 日前出生)者均可報名,不限國籍。
(2) 參賽者以 2 人以上之團體方式報名,報名團員皆須符合上述報名資格。每人以報名一團為限。參賽曲目需為原創曲目。
(3) 團體中若有職業歌者或有經紀合約者不得參賽。
日期
即日起至 2014 年 8 月 10 日止。
報名方式
一律網路報名
報名資料
(1) 樂團簡介 1 份
(2) 樂團清晰團體照。(建議大小為 1 M,解析度 300 dpi)
(3) 樂團演唱音訊檔 1 或 2 首,此素材供書面初賽評選,需將作品上傳至合作網站單位 Streetvoice 街聲以完成報名程序如下:
a. 加入 StreetVoice 會員,登入後上傳參賽作品。
b. 回到本徵選活動頁面。
c. 詳閱比賽辦法後,勾選『我同意以下活動辦法及相關規定』並點選『參加徵選』。
d. 於彈出視窗中選擇參賽作品後,按下『確認』即完成報名。
※報名成功的作品會出現在右方的徵選作品列表中,左方也會列出您已參加此徵選的作品。
(4) 下載並填妥報名表(點此下載)並 Email 至 ironrosefest@gmail.com,即完成報名,將有專人通知報名結果。
比賽日期及地點
(1) 網路初賽:就參賽者網路報名提供之音樂聘請專家評選(預計 8/15 於活動官網公布複賽入圍名單,詳情請至官網查詢)。
(2) 複賽:2014 年 8 月 24 日(日)下午 5 時,在桃園展演中心戶外舞台。
(3) 複賽隊伍練團教學:進入複賽之隊伍可獲得資深音樂人擔任導師團練教學。(預計於複賽名單公布日至 8/24 期間進行,開放時間為每天下午 1 點~晚上 10 點,採預約制)
(4) 決賽:2014 年 9 月 6 日(六)晚上 5 點 30 分,桃園展演中心廣場。
比賽曲目說明
(1) 樂團比賽時間:初賽需提供完整曲目,複賽及決賽之上台時間需控制在 15 分鐘之內(含比賽演出、setting)。如超時將會影響總成績分數。
(2) 禁止採用全曲卡拉 OK 伴唱方式演出。
(3) 各隊參賽曲目不得於賽程中任意逕予更換。
樂器使用說明
(1) 入選複賽及決賽之樂團,於賽事現場需自備樂器並事先提供演出樂器規格清單以利現場收音作業。
(2) 主辦單位提供爵士鼓組(鼓棒自備)、鍵盤樂器及自備樂器之基本收音、音響系統、麥克風及譜架。
(3) 上述樂器外,參賽樂團需自行準備演奏所需樂器(如:電吉他、電貝斯、導線、自備鍵盤樂器、效果器、鼓棒、備用吉他弦等)。
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聘請知名音樂人士擔任評審,作為全程賽事之評審團。
評分方式
(1) 評分標準:
(2) 每隊演出時間超過限定時間者,以 30 秒為扣分單位,每單位扣總成績 5 分,未滿 30 秒者以 30 秒計算。
(3) 計時標準:上台為計時之開始;下台為計時之結束。
(4) 邀請 5 位專業評審擔任比賽評分,評分方式採取 100 分為滿分,成績以 5 位評審評分加總。
(5) 比賽採公開評分,賽後立即公佈分數,以示公正。
(6) 「複賽」將以初賽評審分數排名前 20 名為複賽入圍隊伍,「決賽」以複賽評審分數排名前 10 名為決賽入圍隊伍。
(7) 入選或優勝隊伍之名單,將於初賽、複賽、決賽結束後 3 天內公佈於本活動官網。
獎勵方式
(1) 玫瑰大賞獎:1 名,獎金 30 萬元、獎盃乙座、獲得登上大舞台與明星同台飆歌機會。
(2) 玫瑰評審獎:1 名,獎金 10 萬元、獎盃乙座、獲得在 LIVE HOUSE 演出機會。
(3) 玫瑰優等獎:1 名,獎金 5 萬元、獎盃乙座、獲得在 LIVE HOUSE 演出機會。
(4) 桃樂獎:1 名,獎金 5 萬元、獎盃乙座。
(樂團超過二分之一成員定居於桃園地區或就讀學校位於桃園地區者)
報到時間
(1) 比賽隊伍彩排請於複、決賽當天中午 12 時報到,請準時至活動場地抽籤,逾時抽籤之樂團,主辦單位有保留比賽隊伍參賽之權利。
(2) 複賽及決賽皆採 line-check 模式(含表演及 setting)進行,每團 15 分鐘。
(3) 複賽及決賽正式比賽時,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4) 參加比賽之選手,對於賽事如有任何問題需於賽事前三日先行以書面提出,經入圍及得獎名單公佈後,應服從評審團之裁決,不得再有異議。
注意事項
(1)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則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
(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 ,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3) 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及系列報導之延續完整性,所有參賽者報名比賽即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不另計酬使用參賽者之姓名、肖像、錄影、錄音著作,於各相關活動宣材、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做播放或轉播。
(4) 檢附繳交資料恕不退件,並同意於媒體宣傳使用,請參賽者自行備存。
(5) 報名隊伍可在報名截止前進行資料修改,主辦單位將以最後一次修改之資料為準。
(6) 若有抄襲或欺瞞偽造資料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得獎獎項。
(7) 得獎隊伍如有冒名上場、使用非該樂團原創音樂,造成主辦單位名譽受損並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
(8) 每位比賽選手限定報名1組隊伍比賽,如有重覆報名情形將去除比賽資格。
(9) 報名單上資料據實詳細填寫,在報名期限後,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否則得取消參賽資格。
(10) 參加比賽樂團之交通往返、用餐請自行負責,參賽團體於比賽時,表演內容不得公然猥褻等違背善良風俗,違者取消參賽資格,概不計算成績。
(11) 進入決賽之樂團將獲得本大賽之專業影音團隊拍攝團隊故事之機會,該影像後製剪輯後將於決賽現場播放,最後八強樂團需在 8/25-9/3 期間配合團隊拍攝。
(12) 複賽、決賽入圍者,可於比賽期間,免費使用桃園展演中心排練室(使用原則須依照相關規定)
(13) 得獎名單將於決賽後公佈,請各決賽隊伍在現場等候得獎公佈及進行頒獎。
(14) 賽程期間主辦單位將於現場進行專人錄影及拍照記錄,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
(15) 決賽勝出之隊伍,需配合主辦單位於 9 月 13 日晚間之大型演唱會中演出(演出費用依照規定辦理),若遇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演出,主辦單位得依名次遞補演出隊伍。
(16) 由於活動場地為開放式場地,請各參賽者自行管理個人貴重物品,若有遺失,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
(17) 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現場正式公告為準,另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更之權利。
(18) 凡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
點選日期即可加入行事曆,收到活動時程提醒。
活動完全結束前,為確保徵選活動的公正性,參加徵選的作品會暫時無法編輯,請在參加徵選前務必確認參選作品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