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辦法:
徵選收件時間
2013年5月1日中午12:00~2013年6月21日晚上18:00止
初賽名單公佈時間
2013年7月5日於新光三越官網及StreetVoice網站同時公佈各區初賽名單
比賽時間、地點
初賽時間:
2013年7月27日南區預賽(地點:新光三越台南西門店)
2013年7月28日中區預賽(地點: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
2013年8月03日北區預賽(地點:新光三越台北信義新天地)
決賽時間:確定時間地點後將另行於新光三越官網及StreetVoice網站公告
徵選資格
凡年滿16歲,具中華民國國籍,對音樂有興趣者皆可參加(惟參加者倘為未成年者,應事先取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未與任何國內外經紀公司或唱片公司簽約者始得報名
為避免版權問題,參賽作品必需是報名者(或團體)原創的音樂作品
活動獎項
[初賽]
各區現場公佈前三名優勝名單,除獲得晉級決賽資格外,並可獲得下列獎金及禮品。
區冠軍: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10,000元整
區亞軍: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5,000元整
區季軍: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3,000元整
[決賽]
活動現場當天公佈冠軍、亞軍、季軍及最佳人氣獎,可獲得下列獎金及禮品。
冠軍: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100,000元整及冠軍獎盃一座
亞軍: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50,000元整及亞軍獎盃一座
季軍: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30,000元整及季軍獎盃一座
最佳人氣歌曲獎:獎金新光三越商品禮券10,000元整及最佳人氣獎獎盃一座
*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團體者,應由共同得獎者/團體自行決定獎金及禮品分配方式。
*得獎前三名團體(或個人)可獲得全台新光三越巡迴演出表演機會。
報名方式
參賽者可自行選擇參賽區域(北區、中區、南區),以網路報名方式繳交作品。網路徵選則將依參賽者所填寫之地區,各徵選出最多15組選手進行預賽。
[網路報名]
請上StreetVoice網站,成為StreetVoice會員後,即可上傳作品。
※詳情請參考下方《報名辦法》:
1.參賽者須登錄StreetVoice註冊成為會員 (www.streetvoice.com)免費會員
2.已有音樂作品者進入「音樂管理」;無音樂作品者請先上傳作品
3.上傳作品標題需標示「曲名」與「分區」(例如:我愛新光三越╱北區)
4.點選上方選項「歌曲管理/編輯」
5.選取您要報名的歌曲,按下點選「活動報名」
6.進入後網頁會列出最新的徵選活動,選擇【新光三越 不插電音樂大賽徵選】,點選「我要參加」
7.詳閱活動辦法及相關規定後,點閱「我已詳閱上述條款」,並按下「我同意上述條款」,就報名完成囉!
8.除投稿作品外,因為預賽演出長度為15分鐘,所以請在你的音樂作品中至少上傳二首原創歌曲,作為評審判斷參考。
9.如需更詳細說明,請參考:http://tw.streetvoice.com/service/center/faq/article/147/in-category/13/
✴限192K以上之MP3檔案格式
✴參賽作品不得多於兩首曲目,否則喪失報名資格
✴強烈建議參賽者填寫完整的詞曲作者和歌詞資訊,方便評審更瞭解你的創作與風格
✴參賽者一經報名確認成功,不得再更改參賽區域。(未填寫分區者恕不列入徵選)
✴樂團者如有成員跨團報名時,請於上傳作品時註明
✴參賽作品須於規定時間內上傳,惟肇因不可抗拒而造成的無法上傳或其參賽作品毀損,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恕不負責。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作品,且該作品需未於其他比賽獲獎、也未有簽定任何契約。如發現有不符本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品。
✴參與本活動者請確實填寫報名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得獎者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參賽資料、作品的更改,請透過StreetVoice客服中心(http://tw.streetvoice.com/service/center/)聯繫,於其餘網路管道提出一概不受理(如Facebook),敬請見諒。
二、比賽規則及評審方式:
網路評選:2013年6月22日~2013年7月4日
1. 由專業評審針對各投稿作品評選,各區最多入選15組樂團或創作人進入初賽(實際名額以評審公佈之最終結果為主)
2. 各區初賽名單公佈:2013年7月5日
分區初賽(2013年7月27日台南、7月28日台中、8月3日台北)
1. 採現場表演方式比賽,評審將分別從各區表演者中選出前三名進入決賽
2. 各團準備2首曲目,樂器SET及表演總長度不超過15分鐘,超過時間者將扣分。
3. 需以不插電樂器為主,如:鋼琴、小提琴、木吉他、木箱鼓...等,不建議使用電子合成樂器。
4. 詳細評分方式將於近期在新光三越官網及StreetVoice網站公佈
最終決賽(詳細時間地點將另行公佈)
1. 採現場表演方式比賽,評審將從所有表演者中選出前三名
2. 各團準備2首曲目,樂器SET及表演總長度不超過20分鐘,超過時間者將扣分。
3. 需以不插電樂器為主,如:鋼琴、小提琴、木吉他、木箱鼓...等,不建議使用電子合成樂器。
4. 詳細評分方式將於近期在新光三越官網及StreetVoice網站公佈
注意事項
✴初賽、決賽評審名單將陸續公佈於新光三越官網及StreetVoice網站。
✴主辦單位將於所有分區初賽結束後,於StreetVoice網站進行入圍決賽者之「最佳人氣歌曲獎」票選(每人每日單一作品限投一票),並於決賽當天公布並頒發獎項。
✴本系列活動因故無法順利進行時,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系列中任一活動。
✴徵選截止日、入選名單公佈、初賽及決賽之日期、地點等若有變動,將立即公佈於新光三越官網與StreetVoice活動網頁,請參加徵選者隨時注意最新訊息。
✴為確認活動現場演出的音樂風格,入選之樂團現場演出之團員需與報名時相同,如因故需異動,請於活動開始一週前與主辦單位聯繫,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演出。
✴主辦單位保有調整活動辦法之權利。
三、權利與義務:
✴參加徵選者一旦報名,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及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若參賽者及其作品不符合本活動辦法之規格,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資格。
✴凡獲初賽、決賽入選者,有其義務配合本活動宣傳造勢、演出等相關活動。
✴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之完整性,凡參加徵選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本活動之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用表演者之姓名、肖像、錄音著作及音樂著作,於各相關活動宣材、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之重製、散布、發行、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
✴初賽入選者需同意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重製、散布、發行、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或轉授權其參賽作品及參加初賽及決賽之現場錄音錄影之相關著作權利於主辦單位相關活動、宣傳、產品或節目,包括但不限於:廣播、電視、電信平台、網路平台及實體產品之發行等。
✴決賽優勝者及「最佳人氣歌曲獎」得主需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永久無償在非商業性或行銷用途下,由主辦單位或其授權人將該得獎作品錄製成CD專輯及音樂錄影帶(MV)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並於無線、有線、衛星之類比及數位電視頻道、廣播電臺、電影院、集會場所及電腦網路上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及公開傳輸。
✴決賽優勝者及「最佳人氣歌曲獎」得主將可獲得主辦單位安排演出、得獎作品專輯錄製、頒獎典禮及其他宣傳活動之參與機會(包括但不限於:演唱會、媒體專訪節目等),詳細合作條件於後續與主辦單位另議。
✴初賽、決賽入選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於上述使用方式中使用表演者之姓名及肖像,且不對 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參加徵選者需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皆無簽署詞曲版權代理及音樂經紀、唱片發行合約,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自行出面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資格,並追繳回獎金及獎品。
✴參加徵選作品之音樂著作權歸屬原創作人所有。
✴若參賽者有違反本活動之其他規定,經主辦單位發現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資格。若為得獎者(包括獲入選獎者,以下同),得取消其獲獎資格,得獎者並應返還得獎之獎金、獎狀、獎品等相關報酬,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若致主辦或協辦單位受損時,並應負相關損害賠償責任。
✴依稅法規定,主辦單位應於給付得獎者獎項價值超過20,000元者時,需按給付獎金全額中扣取10%稅金,且於年終時寄發該所得扣繳憑單,由得獎者憑此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
✴本活動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本活動辦法及解釋之權利。
點選日期即可加入行事曆,收到活動時程提醒。
活動完全結束前,為確保徵選活動的公正性,參加徵選的作品會暫時無法編輯,請在參加徵選前務必確認參選作品的資料。
投票期間,每支手機號碼每日可以投一票,同一日不得重複投給同一個作品。每日午夜 12:00 更新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