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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第一屆 海國音樂祭】 《樂團爭霸賽 高校聯賽》 賽事調整公告
因報名參賽樂團不足初賽所需徵選[前30強]之數量,取消複賽票選,主辦單位將直接保送高校聯賽
完成完整報名手續之16組初賽參賽隊伍,直接晉級現場決賽,針對賽事進行調整,其餘不變,
調整賽事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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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第一屆 海國音樂祭】報名受理時間延後!!
因報名狀況十分踴躍熱烈,各賽事選手反映準備不及,
海國音樂祭之主辦單位特別延後報名受理時間,並調整初賽與複賽的期間,詳細報名/比賽時間更新如下,
並公告於【海國音樂祭官網】http://www.haikuo.com.tw/HMF/,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主辦單位聯繫詢問。
1.【樂團爭霸賽 高校聯賽】 延至 7/10 (三) 截止
2.【樂團爭霸賽 無限制聯賽】 延至 6/29 (六) 截止
3.【木吉他個人創作大賽 】 延至 7/12 (五)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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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無敵,創意無限,歡迎全國高中職學生(含應屆畢業生),揪伴組團報名,唱出熱血態度與青春的原創歌曲,實踐搖滾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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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團爭霸戰,每人以報名1組與1團為限,重複報名者或跨組報名【無限制聯賽】將取消團隊參賽資格。 ‧ 報名【高校聯賽】之樂團成員身份限於中華民國高中職在校生,可跨校組團參賽。 ‧ 參賽樂團成員以3至7人為限。 ‧ 參賽歌曲不得與經紀、製作公司進行簽約行為。 ‧ 參賽歌曲須為自創作品,嚴禁抄襲,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 須配合樂團爭霸賽 高校聯賽之各階段競賽及舞台決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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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律採網路報名,免費參加! ‧ 報名日期:102年4月28日至7月10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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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步驟一 : E-MAIL寄送報名表。 a. 填妥樂團成員基本資料、樂團簡介,並提供全團成員合照。 b. 高校聯賽之參賽者須檢附身份證明文件/學生證影本(須含101學年度註冊章證明)。 c. 自備參賽歌曲1首,音樂風格不限,須為原創作品(附歌詞),且註明詞曲作者。 d. 主辦單位收到報名表後,會通知參賽樂團之報名編號,並電話通知已受理網路報名,參賽樂團可以進行網路報名步驟二。 ★網路報名步驟二: 註冊Streetvoice會員,報名參賽歌曲。(僅限一首) a. 申請Streetvoice帳號,將參賽歌曲上傳至個人「音樂作品」單元。 b. 進入「管理中心-音樂作品管理」介面。 c. 選擇您想參加報名的歌曲,按「活動報名」 。 d. 選擇參賽類別 【2013 海國音樂祭 樂團爭霸戰 高校聯賽】初賽 。 e. 詳閱參賽活動辦法及相關規定,完成報名手續。 f. 參賽樂團寄信至活動信箱(HMF_service@seafortune.com.tw)告知主辦單位,參賽作品已完成歌曲上傳手續。 g. 報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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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調整 修訂於2013.07.15) ★網路票選 樂團準備自創曲目一首。 ★舞台決賽 入圍決賽樂團以網路票選登記之自創曲目,進行現場舞台決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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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調整 修訂於2013.07.15) ★網路人氣票選 ‧ 地點:STREETVOICE【2013 海國音樂祭 樂團爭霸戰 高校聯賽】作品投票頁面 ‧ 人氣票選時間:102年7月16日至8月13日止 ★舞台決賽 ‧ 決賽地點:統一阪急百貨(台北店) 音樂花房 ‧ 決賽時間:102年8月24日 (週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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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調整 修訂於2013.07.15) ★網路人氣票選 截至07/10報名期限,因報名參賽樂團不足原設定網路初賽所需徵選[前30強]之數量,取消網路複賽之淘汰票選,主辦單位將直接保送所有完成高校聯賽完整報名手續之[16組]初賽參賽隊伍,直接晉級現場決賽 ★舞台決賽評分標準 ‧ 決賽採總評分制,16組參賽樂團彩排試音與登台順序依報到時抽籤決定。 ‧ 正式舞台決賽則由專業評審團依評分標準,加總成績評比出優勝隊伍。 ※評審團名單,主辦單位將另行公佈。 ‧ 專家評分80% (音樂性30%、原創性30%、技巧性10%、台風&造型&舞臺效果10%) ‧ 網路人氣票選 10% (按得票數排名,進行配分) ‧ 現場人氣投票10% (按現場觀眾票選數量排名,進行配分) ※ 現場觀眾一人限領取一張人氣投票券,投票至喜愛的參賽者專屬票箱。海國將於「冠軍」「亞軍」「季軍」投票箱,抽出幸運投票者,贈送獎品。 【決賽競賽方式】 參賽樂團於決賽現場Live演出,皆不得使用任何Program(kala)伴奏,每個決賽樂團表演時間以7分鐘為限(包含上下台、調音、歌曲表演),表演時間逾時將影響評分。 【舞台器材提供】 除音響系統、麥克風、Guitar音箱、Bass音箱與爵士鼓組外,參賽者需自備演奏樂器(如Guitar、Bass、Keyboard、其他樂器、效果器、爵士鼓棒與相關導線等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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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調整 修訂於2013.07.15)
頒獎日期:102年08月25日(週日) 所有賽事之優勝者獎項,統一於閉幕暨頒獎典禮頒發。 《優勝樂團獎》 ‧ 冠軍:獎金50,000元 +獎盃乙座 ‧ 亞軍:獎金20,000元 + 獎盃乙座 ‧ 季軍:獎金10,000元 + 獎盃乙座
【領獎注意事項】 <註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獲獎者依法須扣繳10%稅金。 (若獲獎人為居留台灣期間未 達183日以上本國人及外國人者依法須扣繳20%稅金) <註二>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如價值達 新台幣1000元以上,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如價值達新台幣2萬元以上,將預先扣取 10%稅款)。 <註三>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之規定,獲獎人參加競賽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獲獎人之義務,應由獲獎人自行負責,若獲 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相關稅務規定請參照財政部全球資訊網 ) <註四>獎品不得要求兌換成現金或其他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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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賽者參加競賽費用一切自理。 ‧ 參賽者需請務必填寫正確會員資料,若因資料不全造成無法聯繫,則視同棄權。 ‧ 參賽者人員以報名表填寫姓名為依據,競賽期間不得更換或增加成員,違者將視情況予以扣分。 ‧ 參賽者經查如有冒名、不符資格等相關情事,則取消參賽資格。 ‧ 參賽者需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若經檢舉有上 述情形者,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繳回獎金及獎品,其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任 何第三者提出受‧ 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負責出面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隨時取消該參賽者入選資格 ‧ 參賽作品必須無簽屬詞曲版權代理及音樂經紀、唱片發行合約之作品。 ‧ 參賽者保有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但須同意將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及比賽影音、肖像等,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使用, 不得另外提出任何形式之報償。 ‧ 請詳閱以上章程,凡報名參賽者,則視同同意主辦單位以上之章程規定,本辦法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解釋之權利。 |
※請務必下載報名表,填妥並連同附件寄送至海國音樂祭 報名小組,才算完成賽事報名手續。 ※上傳報名參賽歌曲"僅限一首",非報名表所填寫之參賽歌曲將會於網路票選開始前被系統刪除,煩請配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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