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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電信創新應用大賽 音樂創作競賽 校園組

徵選結束 2012-08-15 20:00

◎活動時間:

(1)報名上傳時間:2012年4月2日上午12:00~2012年7月2日中午12:00止
(2)初賽公佈:2012年8月15日公布各組入選參賽者各10名與20名入選獎
(3)網路人氣票選:2012年9月1日~2012年10月30日上午11:00(視頒獎典禮時間),票選人氣獎三名
(4)決賽時間:2012年9月15日(暫定,若有調整另行公告)
(5)作品育成:2012年9月15日~11月30日,評審老師指導各組前三名作品
(6)現場表演:2012年10月,2012電信應用大賽頒獎典禮當天,決賽前三名現場表演與領獎(確定時間另行公告)。

◎活動規則:

初賽:(也可於xuite投稿參賽活動
a.    參賽者發揮創意進行流行歌曲詞曲創作。
b.    提供3分鐘原創歌曲演唱(可自行演唱或請他人代唱),必須填入歌詞/創作概念,字數限制800字內。
c.    上傳檔名和影音標題需寫「曲名」。
d.    每位參賽帳號限參賽一組(校園/一般)。
活動網頁每日更新一次,初賽期間參賽者可自行於活動網站更換投稿作品,若刪除作品即放棄該作品投稿資格。

報名辦法:

非StreetVoice會員
a.     請先加入StreetVoice會員
b.     請將您參加徵選的作品上傳到StreetVoice部落格,並勾選參加本活動,詳細步驟如下:1.請註冊成為StreetVoice免費會員(網址請協助填上連結)

2.加入會員程序完成後,請進入您的管理中心,將網頁拉至中段,開起音樂單元,將音樂作品上傳到部落格音樂作品區,選擇欲參加報名的歌曲一首,按「活動報名」,依您要參賽的類別勾選【2012電信創新應用大賽 音樂創作競賽 校園組】或【2012電信創新應用大賽 音樂創作競賽 社會組】即可。
3. 校園組參賽者必須至個人資料中心,於「自我介紹欄位」,詳填學校全名(範例:國立政治大學),報名校園組參賽者若未詳填正確學校全名,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參賽資格之權利。

StreetVoice會員
1.如果您已經是StreetVoice音樂人,作品皆以上傳至您的「音樂作品」單元,您只要進入「管理中心-音樂作品管理」介面,選擇您想參加報名的歌曲,按「活動報名」,依您要參賽的類別勾選【2012電信創新應用大賽 音樂創作競賽 校園組】或【2012電信創新應用大賽 音樂創作競賽 社會組】即可。
*限192K以上之MP3檔案格式
2. 校園組參賽者必須至個人資料中心,於「自我介紹欄位」,詳填學校全名(範例:國立政治大學),報名校園組參賽者若未詳填正確學校全名,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參賽資格之權利。

決賽:

a.    入選參賽者須提供一分鐘入選感言(自我推薦)並於2012年8月28日前上傳至大會指定網站,以利進行網路人氣票選活動。
b.    入選決賽參賽者須於大會指定的決賽時間與地點進行現場表演(可自行演唱或請他人代唱),且提供創作歌曲之紙本資料,並自備表演時所需樂器或卡拉帶。
c.    入選決賽參賽者須於名單公佈後至2012年8月30日前將參賽者身份證或學生證傳真至活動小組,決賽時將再次核對參賽者資料(學生證或身分證),若身分不符即取消參賽資格。

育成:

前三名作品可獲得評審老師面對面指導修正作品,參賽者須配合老師時間。

表演:

決賽前三名須出席2012電信創新應用大賽頒獎典禮現場表演,並進行前三名現場領獎。無法出席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作品評選、網路票選活動與排行榜要點:

1.    請務必填寫正確會員資料,若因資料不全造成無法聯繫,則視同棄權。
2.    作品評選
a.    初賽:採評審給分加總計算(創作60%、創意40%)
b.    決賽:採評審合議制(詞曲創作80%、現場演出20%) 
3.    網路票選公平公開、並嚴禁後台灌票。
4.    參賽者必須尊重比賽結果、勝不驕、敗不餒,恕不接受查詢評審分數。

◎活動獎項:(校園組/社會組)

1.最佳創作獎:
冠軍  獎金10萬元與獎座一座
亞軍  獎金5萬元與獎座一座
季軍  獎金3萬元與獎座一座
* 冠亞季軍均可獲得評審老師指導作品與KKBOX線上數位單曲發行
2.優選獎:七名  獎金各1萬元(入圍決賽未獲得冠亞季軍之作品)
3.網路票選人氣獎:
冠軍  獎金1萬5千元
亞軍  獎金1萬元
季軍  獎金5千元
4.最佳粉絲獎:自參與網路票選之投票者中抽出六十名 獎金各5百元(不分組)

◎注意事項:

1.    所有參賽者的行為與作品必須遵守相關法律及道德規範。


2.    參選之作品應為未曾參賽,且無簽署詞曲版權代理及音樂經紀、唱片發行合約之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若經檢舉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繳回獎金及獎品,由該參賽者自行負起法律責任。


3.    所有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著作財產權歸原著作者與主辦單位所共有,主辦單位則有權利將作品上架於音樂產品加值服務之平台發表(放心播、hifree、MOD、emome),但不得授權第三人作營利性之使用,若有營利之需求與其他目的時,雙方得以重新議定並用書面告知,因發表時所需之行銷推廣之文宣品、廣告物,或展示於其他賣場、媒體通路、報章雜誌、各相關網站等多元化的宣傳管道,則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主辦單位具有出版或公開展覽所有參賽作品之一切權利。


4.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獲獎者扣繳15%稅額。註: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如價值達新台幣1千元以上,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如價值達新台幣2萬元以上,將預先扣取15%稅款;外國獲獎者一律預先扣取20%稅款(不論獎金多少),若匯款至國外帳戶,須自行負擔銀行手續費。


5.    獲獎者以上傳報名者為主,若以團體方式表演者,則由獲獎者自行分配獎金與獎座。


6.    凡報名參賽者,視同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公布補充之

 

◎同意條款:

1.您於首次使用本網站報名時可依報名程序所提示之步驟,登錄正確、真實及完整之資料,如登錄之資料嗣後有變更時,應隨時依規定於線上更新。以維持資料之正確、真實及完整。


2.如因您登錄不實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以致於侵害他人之權利或違法時,應自負法律責任,如因此造成本公司損害,您應負賠償之責任。


 3.參賽者(或隊伍)同意提供本人(或團體)之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供本公司及轄下所屬機構在電信推廣業務、賽事相關範圍內加以適當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本公司並將妥善保管上開資料,當事人亦得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行使相關權利。


4.所有參賽者的行為與作品必須遵守相關法律及道德規範,作品內容不可有違反善良風俗等議題。


5.參賽隊伍之參賽作品均須為自行創作作品,不得有抄襲或他人代勞情事,且作品在參賽前及參賽期間不得公開發表,亦不可為已上線之商業產品,如有以上情事即取消參賽資格,已獲獎者追回已得之獎金與相關權益,並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6.參賽作品須注意不得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之侵害情事,如須引用他人智慧財產權,須取得當事人之書面同意,若經檢舉或告發屬實,須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資格並得追回自主辦單位取得之獎金及相關獎品。


7.參賽隊伍之參賽作品,須為2012年度所創作。若設計作品有延續性,須於企劃書內指出2012年度作品特點,並於繳交文件內容以及決賽簡報時向評審委員說明。


8.參賽隊伍於評審作業期間須確保系統正確性及可靠度,若因可避免原因(如軟體更新、關機等)影響評審作業,須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


9. 主辦單位只提供作業平台,入選決賽隊伍使用之伺服器硬體設備、作業系統及其他相關軟體,須由參賽隊伍取得合法使用授權並安裝,網路資訊安全控管由參賽隊伍 自行負責;若使用違法盜版軟體或有網路駭客破壞之行為經檢舉或告發屬實,須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隊伍資格並得追回自主辦單位取得之獎金及相關獎品。


10.主辦單位只提供作業平台, 平台上之程式碼及檔案的安全性及備份, 請參賽者應自行負責, 主辦單位不提供備份及檔案復原相關協助,並充分瞭解主辦單位對於逾期、遺失、不完整、寄送錯誤、不合格、無法閱讀之參賽作品,不負任何責任。


11.參賽隊伍同意主辦單位得將其參賽作品作公開發表、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展示、或重新編輯修改與出版專書,並不另支付日後使用稿費及版稅。


12.參賽隊伍仍保有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但必須同意將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作非商業之用途,且不得對於上述之作品要求任何形式之報償。


13.得獎隊伍須於獲獎之後一年內,配合主辦單位進行作品之公開展示(包括線上使用、實體活動及相關競賽文宣活動)。


14.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如價值達NT$1,000以上,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 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如價值達NT$20,000以上,將預先扣取15%稅款;且得獎者必須提供中央銀行定義之本國銀行同名帳戶,以利匯款,若匯款至國 外帳戶,須自行負擔銀行手續費。


15.得獎者於官網公佈後一個月內未提供匯款帳戶者,視同自願放棄領獎,不得異議。


16.參賽者一律以上傳者個人為報名單位,每位參賽帳號限參賽一組(校園/一般),每個人帳號限三件參賽作品。


17.參賽隊伍繳交之各類文件若有造假情事,一律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金與相關權益。


18.參選之作品應為未曾參賽,且無簽署詞曲版權代理及音樂經紀、唱片發行合約之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若經檢舉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繳回獎金及獎品,由該參賽者自行負起法律責任。


19. 所有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著作財產權歸原著作者與主辦單位所共有,主辦單位則有權利將作品上架於音樂產品加值服務之平台發表(放心播、hifree、 MOD、emome),但不得授權第三人作營利性之使用,若有營利之需求與其他目的時,雙方得以重新議定並用書面告知,因發表時所需之行銷推廣之文宣品、 廣告物,或展示於其他賣場、媒體通路、報章雜誌、各相關網站等多元化的宣傳管道,則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主辦單位具有出版或公開展覽所有參賽作品之一切權利。


20.獲獎者以上傳報名者為主,若以團體方式表演者,則由獲獎者自行分配獎金與獎座。


21.凡報名參賽者,視同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公布補充之。

 

活動時程


點選日期即可加入行事曆,收到活動時程提醒。

活動完全結束前,為確保徵選活動的公正性,參加徵選的作品會暫時無法編輯,請在參加徵選前務必確認參選作品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