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與義務
1. 參加徵選者一旦報名,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及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
2.若參賽者及其作品 不符合本活動辦法之規格,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資格。
3.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及紀錄片之完整性,凡參加徵選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本活動之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
用創作者之姓名、肖像、原 創作品之圖片或影像紀錄,於各相關活動宣材、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紀錄片等媒
體無營利之公開播放、重製及公開傳輸。
4. 初選入選者需同意授權主辦單位無償使用或轉授權其參賽作品及參加
決賽之現場錄音錄影之相關著作權利於以下包括但不限於:廣播、電視、 電信平台、網路平台等公開播放、重製及公開
傳輸。唯本授權僅限於國際鬥夢祭相關活動、宣傳或節目
5. 比賽優勝者需同意依主辦單位規則至國際鬥夢祭現場演出,同時授權主辦單位無償使用或轉授權其現場演出之相關著作權利於以下包括但不限於:廣播、電視、電信 平台、網路平台等公開播放、重製及公開傳輸。唯本授權僅限於國際鬥夢祭相關活動、宣傳或節目
6. 參加徵選者需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自行出面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 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資格。
7. 參加徵選作品之音樂著作權歸屬原創作人所有。
8. 凡獲入選者,有其義務配合本活動宣傳造勢、演出等相關活動。
9.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
點選日期即可加入行事曆,收到活動時程提醒。
活動完全結束前,為確保徵選活動的公正性,參加徵選的作品會暫時無法編輯,請在參加徵選前務必確認參選作品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