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凡參加徵選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本活動之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用表演者之姓名、肖像、錄音著作,於各相關活動宣材、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紀錄片等媒體無營利之公開播放、重製及公開傳輸。
2. 參加徵選者需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自行出面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資格。
3. 參加徵選作品之音樂著作權歸屬原創作人所有,但主辦單位具有永久使用權,原創作人須同意主辦單位於海芋季相關活動之無營利公開播放、重製及公開傳輸。
點選日期即可加入行事曆,收到活動時程提醒。
活動完全結束前,為確保徵選活動的公正性,參加徵選的作品會暫時無法編輯,請在參加徵選前務必確認參選作品的資料。